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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试剂采购变更公告
日期:2017-08-11
作者: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宣传信息处

    一、项目名称: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试剂采购

    二、项目编号:LCYYCG-2017-261

  三、首次公告日期:2017-08-02

  四、公开报价日期:2017-08-14 09:00:00(北京时间)

  五、变更内容:

  5.1包一评分细则最终报价变更为: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每人份报价最低的最终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5)。每毫升价格分不再计入。包一首轮报价一览表和首轮报价明细表不再提供每毫升价格。

  5.2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变更为:2017年08月21日09时00分至2017年08月2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3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变更为: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六开标室(聊城市昌润路153号),递交地点以公开报价当天交易中心三楼显示屏为准。

  5.3公开报价时间变更为2017-08-21 10:00:00(北京时间)

  5.4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变更为2017年08月21日09时00分。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花园北路49号

  联系人:于工

  联系电话:0635-2112819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高新区九州长江路111号4号办公楼(长江路与中华路口东500米路北)

  联系人:邵光、王盈盈

  联系方式:0635-2992275、18063585169

  邮箱:sddyzb4@163.com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11日

 

  • 对症检查,查必要项目,提供规范检查结果,拒绝虚假结果
  • 对症施术,做必要治疗,采用规范治疗手段,拒绝过度治疗
  • 对症开方,用必要药品,实施规范用药标准,拒绝盲目用药
  • 明确定价,做惠民医疗,推行国家规范价格,拒绝高价医疗
  • 崇尚医德,以卓越服务,执行规范服务流程,拒绝天理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