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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加强医保政策培训维护患者合法权益
文章来源: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网络科
日期:2016-08-31
作者: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网络科

  为落实医疗保险政策,推进医保工作的顺利实施,认真传达和执行上级文件精神,从8月31号开始,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利用病房交接班时间,针对市医保处年度考核及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对我院总院、鲁西脑病医院、聊城市心理医院莘县分院全部病房进行三季度医保政策培训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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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9号上午8点10分,医保办主任熊爱菊带领工作人员对精神科二病房的全体人员组织培训,对医院医保质量管理考核标准、在实际工作中的12项具体要求以及对病历审核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详细阐述。此次培训学习大家热情洋溢,认真记录培训内容,增长了医疗保险知识,规范了病历的书写和医疗收费行为,明白了挂床住院、冒名住院的严重后果,坚持四个合理收费原则,加强医患沟通,在工作中严格执行医疗保险政策。目前,总院儿少病房、心身疾病病房、抑郁男病房、抑郁女病房、精神科三病房、精神科四病房、精神科五病房已完成培训,本次培训效果和考试成绩作为对病房考核的一项内容,与绩效考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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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保政策的落实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我院对此高度重视,医保办每周对病房督导检查,每季度对全院病房逐一培训指导,全体医务人员积极配合,统一思想,增强了责任意识,提高了遵守医保政策的自觉性,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落实医保管理措施,维护和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医保工作在我院健康良好运行。
  • 对症检查,查必要项目,提供规范检查结果,拒绝虚假结果
  • 对症施术,做必要治疗,采用规范治疗手段,拒绝过度治疗
  • 对症开方,用必要药品,实施规范用药标准,拒绝盲目用药
  • 明确定价,做惠民医疗,推行国家规范价格,拒绝高价医疗
  • 崇尚医德,以卓越服务,执行规范服务流程,拒绝天理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