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颅痛宁颗粒等十种药品涉虚假违法广告已被暂停销售
文章来源: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宣传信息处
日期:2015-08-26
作者: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宣传中心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公布一批多次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药品,决定暂停销售十种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药品。

  市食药监局有关负责人称,这些药品多次发布虚假违法药品广告,情节严重,存在超出批准的说明书内容任意扩大产品适应症范围、绝对化夸大药品疗效、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等严重违法问题。市食药监局目前已要求各药店下架这类药品,暂停销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也将进行检查。

  十种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药品包括:河南时珍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脾肾双补丸、日照海旭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灸热贴、天津和治药业有限公司的活力源片、山东命大药业有限公司的三香化瘀膏、黑龙江省济仁药业有限公司的颅痛宁颗粒、通化吉通药业有限公司的降糖胶囊、郑州寸草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远红外关节痛消贴、郑州寸草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远红外腰椎痛消贴、郑州寸草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远红外贴、云南无敌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的无敌止痛擦剂。

  • 对症检查,查必要项目,提供规范检查结果,拒绝虚假结果
  • 对症施术,做必要治疗,采用规范治疗手段,拒绝过度治疗
  • 对症开方,用必要药品,实施规范用药标准,拒绝盲目用药
  • 明确定价,做惠民医疗,推行国家规范价格,拒绝高价医疗
  • 崇尚医德,以卓越服务,执行规范服务流程,拒绝天理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