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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确保年内全面实施大病医保 人均筹资约需30元
文章来源: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宣传信息处
日期:2015-08-29
作者: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宣传中心
25日,人社部召开视频会,对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国办发〔2015〕57号)进行专题部署。各级人社部门要确保年内完成全面实施大病保险的任务,据全国情况测算,2015年全面实施大病保险人均筹资约需30元。
2012年开展建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以来,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90%的地市州已启动实施,近80%开始为参保者报销。大病保险对患者高额医疗费用的支付比例在基本医保之上平均提高10~15个百分点,有效减轻了大病患者高额医疗费用负担,试点取得了显著成效。
据全国情况测算,2015年全面实施大病保险人均筹资约需30元。2015年大病保险保障水平要达到合规医疗费用内、超过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的50%以上,今后还要逐步提高。
各级人社部门要加强统筹安排、分类指导、部门协作,确保年内完成全面实施大病保险的任务:一是所有地区启动实施,二是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群兑现待遇。
- 对症检查,查必要项目,提供规范检查结果,拒绝虚假结果
- 对症施术,做必要治疗,采用规范治疗手段,拒绝过度治疗
- 对症开方,用必要药品,实施规范用药标准,拒绝盲目用药
- 明确定价,做惠民医疗,推行国家规范价格,拒绝高价医疗
- 崇尚医德,以卓越服务,执行规范服务流程,拒绝天理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