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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整合也是医改中的政府责任
文章来源: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宣传信息处
日期:2016-04-19
作者: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宣传中心

  国务院近期提出,今年城乡医保整合要实现实质性进展。这可以视作医改中对难攻的堡垒之一吹响了冲锋号。

  整合城乡居民医保,不但是国民身份平等化、待遇均等化、破除城乡二元割裂社会管理体制的必然选择,也有利于解决管理机构重复、资源效率低下、体系衔接困难、城乡居民重复参保等问题,同时是医改实现医保、医疗、医药“三医联动”的重要条件之一。

  我国国情复杂,不仅城乡社会发展水平存在较大差距,东、中、西部不同省份间也存在发展的“时间差”,城镇居民基本医保整合的推进,不可能一蹴而就。尤其是整合的进度涉及部门权责调整、政策衔接、基金安全、人员安置等,利益格局的调整尤其增加了改革推进的难度,一些地方在整合工作陷于左右为难的境地时,不免迈不动脚步,期待参考其他省(区、市)的做法。但是悬而不决的状态,却会拖了医改进度的后腿。

  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保、新农合三保各自独立是基于当时的历史条件,但是医保政策政出多门,就会导致医改中难以动用医改支付方式、报销等“指挥棒”,调整医疗机构和患者的行为方式,不利于推进分级诊疗,最后也就难以缓解老百姓在看病难、看病贵方面的切肤之痛。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由于保障水平相似,整合的难度要小得多,而且整合后可以收到“1+1>2”的效果,地方政府应该早下决心,推动整合工作早一日进行。

  医改的进程已是时不我待。提高医疗保障待遇,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构建合理的分级诊疗体系等重头戏,都有赖“三医联动”的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整合的“靴子”迟迟未能落地,医改工作会因此受影响,各地各级政府应该以对人民负责的态度,担起医改中政府应负的责任,放下部门利益的负担,推进医保整合大步往前走,让共同协商、勇于担当、主动作为,成为当前工作的主旋律,这才能使深水区推进医改有更大的动力。

  • 对症检查,查必要项目,提供规范检查结果,拒绝虚假结果
  • 对症施术,做必要治疗,采用规范治疗手段,拒绝过度治疗
  • 对症开方,用必要药品,实施规范用药标准,拒绝盲目用药
  • 明确定价,做惠民医疗,推行国家规范价格,拒绝高价医疗
  • 崇尚医德,以卓越服务,执行规范服务流程,拒绝天理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