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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计委:我国综合医疗改革总体进展顺利
文章来源: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网络科
日期:2016-07-12
作者: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网络科

  国家卫生计生委今日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福建综合医改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国家卫生计生委体改司副司长姚建红表示,当前医改工作逐步从试点探索、单向突破转向系统配套、全面推进,综合改革探索总体进展顺利。

  据了解,在基层综合改革和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实施,城市公立医院改革不断拓展和深化的基础上,我国逐步开展省级综合医改试点,2015年起,在江苏、安徽、福建、青海四省开展综合医改试点,2016年新增上海、浙江、湖南、重庆、四川、陕西和宁夏七省区市作为试点省份,综合医改试点省份达到11个。

  姚建红指出,从首批4个省工作推进情况看,试点省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不断增强,医改工作逐步从试点探索、单向突破转向系统配套、全面推进,综合改革探索总体进展顺利,形成了一批典型经验和做法,解决了一些体制机制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姚建红表示,开展省级综合医改试点,能够更大程度地发挥良好的示范效应,对全面实现整个医改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有利于突破改革的重点和难点。经过前几年的实践,改革中一些好改的、容易改的任务都已经做了,剩下的往往都是难啃的硬骨头,需要通过省级试点进一步聚焦重点难点问题,加大改革和探索实践的力度,推动制度突破和逐步定型。

  二是有利于发挥地方党委和政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以省为单位,高位推进综合改革,有利于更好地完善改革制度框架,加快实现上下联动、内外联动、区域联动,避免形成改革的孤岛和洼地。

  三是有利于增强群众获得感。深化医改必须坚持人民健康利益至上。通过开展综合医改试点,在一些重大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起新的体制和机制,更多释放改革红利,增加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福祉,能够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卫生需求。

  此外,姚建红表示,随着医改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利益格局调整更加复杂,体制机制性矛盾日益凸显,改革的联动性需要进一步加强,改革的推动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

  • 对症检查,查必要项目,提供规范检查结果,拒绝虚假结果
  • 对症施术,做必要治疗,采用规范治疗手段,拒绝过度治疗
  • 对症开方,用必要药品,实施规范用药标准,拒绝盲目用药
  • 明确定价,做惠民医疗,推行国家规范价格,拒绝高价医疗
  • 崇尚医德,以卓越服务,执行规范服务流程,拒绝天理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