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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8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
文章来源: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宣传信息处
日期:2016-08-16
作者: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宣传中心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和《山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进一步健全完善“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部门配合、资源共享”的城市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机制,推动我院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水平,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特与各科室签定《2016--2018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内容如下:
一、责任目标
(一)工作质量指标
1、合法生育率100% 2、统计合格率100%
(二)日常管理与服务
1、按时参加我院召开的计生工作会议,准确、及时、全面、规范的完成各项统计报表,保存好各类档簿资料。
2、严格按照政策法规交纳各类计划生育证明。合理安排本科育龄女工生育。
3、认真做好育龄妇女计生法规和生殖健康知识的学习。
4、末次月经次月报告孕情,杜绝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
5、指导本科已婚育龄妇女选择适合自己身体条件的避孕节育措施。
6、对男职工家属进行协助管理,按要求索要查体证明或育龄妇女基础信息卡。
7、流入育龄妇女建立计生档案,纳入日常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范围。
二、考核办法 按照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关于《加强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进行考核。
三、奖惩办法
对完成《责任书》指标、考核成绩突出的科室、病房予以表彰奖励;对没有完成《责任书》指标、考核成绩较差的科室、病房予以通报批评;情况严重的在评优、调动、晋级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
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 责任人签字:
科室、病房责任人:
二0一六年六月
- 对症检查,查必要项目,提供规范检查结果,拒绝虚假结果
- 对症施术,做必要治疗,采用规范治疗手段,拒绝过度治疗
- 对症开方,用必要药品,实施规范用药标准,拒绝盲目用药
- 明确定价,做惠民医疗,推行国家规范价格,拒绝高价医疗
- 崇尚医德,以卓越服务,执行规范服务流程,拒绝天理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