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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精神疾病防治的基本情况

   随着工作节奏的加快,生活方式的转变,人们的工作压力、生活压力、人际交往压力等不断增大,精神疾病发病率不断攀升。精神疾病可能导致患者社会功能降低或丧失,也可能导致患者被社会边缘化,还有可能导致患者遭受不公平,甚至不人道的待遇。

  同时全球范围内的人力资源、财力资源、物力资源等投入不足,导致精神疾病得不到全面防治,因而精神卫生问题已成为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

  我国精神卫生防治情况

  《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5-2020年)》指出我国精神卫生服务资源严重短缺且分布不均。

  全国共有精神卫生专业机构1650家;精神科床位22.8万张,平均1.71张/万人,远低于全球平均水平4.36张/万人;精神科医师2万多名,平均1.49名/10万人,低于全球中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且主要分布在省级和地市级城市。

  精神障碍社区康复体系尚未建立。

  部分地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现、治疗、随访、管理工作不到位。家庭监护责任难以落实,贫困患者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救治。

  公众对焦虑症、抑郁症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的认知率低,社会偏见和歧视广泛存在讳疾忌医多,科学就诊少的问题。

  目前,我国精神科护理的现状特征表现为“四高三低”的特点,即发病率高、致残率高、复发率高、自杀率高的“四高特征”,以及知晓率低、治疗率低、预防药物使用率低的“三低特征”。

  总之,现有精神卫生服务能力远远不能满足人民的健康需求,与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管理的需要有较大的差距。

  我国精神工作的具体目标

  《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5-2020年)》提出到2020年要完成七项具体目标:

  1.进一步完善省、市、县3级精神卫生工作政府领导与部门协调的机制,70%以上的乡镇(街道)都要建立由综治、卫生计生、公安、民政、司法行政、残联、老龄等单位参与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

  2.健全省、市、县3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服务人口多且市级机构覆盖不到的县可建设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其他县至少在一所符合条件的综合医院设立精神科;

  3.到2020年全国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数量增加到4万名,健全基层精神卫生防治人员、心理治疗师、社会工作师等精神卫生服务队伍;

  4.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和精神分裂症患者治疗率均达到80%以上,符合条件的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纳入医疗救助;

  5.70%以上的县(市、区)设有精神障碍康复机构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社会组织开展康复工作,50%以上的居家患者接受社区康复服务;

  6.抑郁症治疗率在现有基础上提高50%,100%的省(区、市)、70%的设区市建立心理危机干预队伍;

  7.普遍开展精神卫生宣传和心理卫生保健,使人群心理健康知识知晓率明显提高,城市、农村普通人群健康知识知晓率达70%和50%,在校生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达80%。

  • 对症检查,查必要项目,提供规范检查结果,拒绝虚假结果
  • 对症施术,做必要治疗,采用规范治疗手段,拒绝过度治疗
  • 对症开方,用必要药品,实施规范用药标准,拒绝盲目用药
  • 明确定价,做惠民医疗,推行国家规范价格,拒绝高价医疗
  • 崇尚医德,以卓越服务,执行规范服务流程,拒绝天理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