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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精神病防治院来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参观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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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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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借鉴相关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岗位设置、戒酒以及老年病管理等方面的先进经验,2018年2月27日上午,济宁市精神病防治院副院长梁承志一行11人,来到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参观交流。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副院长于法彦和副院长楚玉民,携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热情接待。
交流会上,院领导对交流团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播放了医院的标准化建设宣传片,并详细介绍了医院的发展历程,以及在医院管理、专科特色、设备情况、文化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就。随后,交流团分别与财经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医务处、护理部对口交流,相关科室负责人毫无保留地分享了各工作环节中的经验与体会。济宁市精神病防治院一行全程认真记录,并就工作中遇到的重点与难点问题双方进行了深入探讨。
梁承志副院长一行表示此次参观交流很有价值、收获颇丰,要将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先进的工作理念、创新精神和日渐精细的学科建设新方法、新经验带回去。双方共同表示,今后要加强互动,共谋发展,造福一方百姓。
- 对症检查,查必要项目,提供规范检查结果,拒绝虚假结果
- 对症施术,做必要治疗,采用规范治疗手段,拒绝过度治疗
- 对症开方,用必要药品,实施规范用药标准,拒绝盲目用药
- 明确定价,做惠民医疗,推行国家规范价格,拒绝高价医疗
- 崇尚医德,以卓越服务,执行规范服务流程,拒绝天理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