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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社区医保报销新纳入224种药品
文章来源: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
日期:2013-09-26
作者: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宣传中心

    去年11月21日,一些市民在朝阳劲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受治疗。今后市民到社区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用药将比到大医院更加“合算”。资料图片/新京报记者侯少卿 摄

    据悉,从10月1日起,224种治疗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的常用药品将纳入北京市社区药品医保报销范围,这意味着参保人员在1200余家社区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用药将可走医保,且报销比例达到90%,比大医院更加“合算”。

    医保社区报销范围由1211种增至1435种

    昨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社区卫生用药报销范围》调整的通知,将224种用于治疗常见病、慢性病和老年病的药品,纳入北京市社区药品医保报销范围。

    据市人力社保局副巡视员蒋继元介绍,今后,在社区治疗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等常见病、慢性病的药品,如百姓常用的氨氯地平、缬沙坦氢氯噻嗪、二甲双胍等在社区卫生服务站均可报销。

    他解释,此次医保社区药品报销范围调整中,增加的重点是治疗常见病、慢性病、老年病的药品,特别是大医院诊断明确、病情稳定、需要长期服用的药品。至此,北京市医保社区药品报销范围由原来1211种增加到了1435种。

    社区药品报销新政下月起执行

    目前,北京执行社区药品报销范围的定点医疗机构有1200余家,其中主要是社区卫生服务站,共900余家。这意味着,今后参保市民到这1200多家社区医院就医时,将能在家门口开上常用慢性病药品,无需再到大医院“排大队”。

    此外,由于社区常用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价格将比大医院明显降低,百姓在社区就医的医药费负担还会进一步减轻。据市人力社保局介绍,在对现有的医疗保险药品信息系统更新完善、对1200余家定点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维护后,新版社区药品医保报销范围将于10月1日起执行。

    职工社区报销比例增20%

    224种药品纳入社区医保报销之后,也意味着到社区拿药的参保患者医保报销比例将比在大医院有所提高。

    据蒋继元介绍,目前,按照北京市医保政策规定,城镇在职职工、70岁以下退休人员在非社区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报销比例分别为70%和85%,而在社区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报销比例则为90%。

    此次社区用药报销范围调整后,在职职工在社区就医使用上述新增224种药品的报销比例将由70%提高到90%;70岁以下退休人员报销比例也将由85%提高到90%。

    ■ 亮点

    21种药社区“入甲”更便宜

    此次社区药品医保报销新政中,还特别圈定了21种常用药品,在社区开药能进一步减轻就医负担。据蒋继元介绍,按照目前医保报销规定,医保药品分为甲、乙两类目录。其中甲类药品100%按照报销比例报销;而乙类药品需要个人先行支付10%,再按照比例报销。

    10月起,21种本属于医保目录中的乙类药品,将在社区按照甲类药品的标准报销。这意味着,这些药物在大医院使用需要“个人先行负担10%费用”,但在社区使用将取消“个人先行负担10%费用”的规定,也就是社区开药将比大医院更加“合算”。

    ■ 算账

    糖尿病患者每月少花4元

    患有糖尿病的退休职工李女士需长期服用二甲双胍片,此前她要到大医院开药。一个月三盒药,每盒29.19元,总价是87.57元。按照退休职工医保的报销政策,达到门诊起付线后,李女士可报销其中的85%,也就是实际支付15%,即13.14元。

    今后李女士可以在社区医院拿药了,报销比例提高到90%,即实际支付10%。如果按照原先的价格,李女士仅需要实际支付8.76元,比原来省下了4元钱。此外,由于社区用药实行零差率销售,药品原价还会再降低。

    ■ 个案

    仅为一味药 专门跑大医院

    李奶奶家住朝阳区,身患糖尿病和高血压等慢性病。10年来,她每个月到距家10分钟路程的亚运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取常规药。

    “这里人少,最长排队时间也不过20分钟。”据李奶奶介绍,通常情况下,她所需的6种药品都可以在这里取到,但也不是总这么顺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没有一味看糖尿病的常用药,我就得去安贞医院取,排队的人很多,来回得大半天。”

    据悉,由于北京二级以上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可报销目录不统一,这种药物如果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购买,是不可报销的。“为一味药专门跑去大医院,对我们这些病人来说也是个大事。”李奶奶说,她希望医改能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报销目录“放一放”。

    据了解,2006年底,北京在全国率先实现了319种药品零差率销售,即政府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和零差率销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所使用的药品。至2013年,这个数字攀升至699种。此外,社区看病报销比例也从70%提高至90%。

    在2010年,北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现了实时结算,当场报销。在越来越多便民措施出台的同时,北京社区门诊服务中心接诊的病人也以每年12%至15%的速度稳步增长,总量占全市门诊量的1/4。

    数据显示,2012年,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量比2006年上升了173%,达到792万人次。但是,在越来越多居民选择在社区就医的同时,由于医保药品目录不统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药品不足够或不能报销,许多像李奶奶这样的患者依然要专程去大医院开药。

    ■ 背景

    部分药品社区遭遇“拿药难”

    近年来,北京已出台一系列社区就医优惠政策,比如提高社区医院就诊的医保报销比例,希望引导市民就近就医。

    但是,由于社区治疗水平和硬件设备的局限,此前在社区可报销的药品是1200余种,造成很多患有常见病的市民不能在社区拿药,每次开药仍要跑到大医院挂号排队。

    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此,该局协调市财政、市卫生、市食药、市医改等部门,在听取社区卫生机构、医药专家意见的基础上,综合考虑社区卫生机构职能、百姓需求、用药安全等因素,最终确定将常见病、慢性病、病情稳定、需要长期服用的药品“集体下放”到社区,纳入社区医保报销范围,“既方便了参保人员,也有利于缓解大医院人满为患的矛盾。”

 

  • 对症检查,查必要项目,提供规范检查结果,拒绝虚假结果
  • 对症施术,做必要治疗,采用规范治疗手段,拒绝过度治疗
  • 对症开方,用必要药品,实施规范用药标准,拒绝盲目用药
  • 明确定价,做惠民医疗,推行国家规范价格,拒绝高价医疗
  • 崇尚医德,以卓越服务,执行规范服务流程,拒绝天理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