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是世界精神卫生日。记者今天从省脑科医院获悉,《精神卫生法》实施已有5个月,此前公众关注的“被精神病”现象,得到了较为彻底地杜绝,但由于《精神卫生法》缺乏对遗弃患者行为的硬性约束,使慢性长期住院患者探视率低成为常态。
相关数据显示,我国各类精神疾病患者人数在1亿人以上,但公众对精神疾病的知晓率不足5成,成年人精神障碍患者就诊率只有5%。研究表明,精神病高发年龄集中在20岁至30岁,这个年龄段的人面临着学习、就业、情感等多方面的压力,再加上心理承受能力有限,一旦发生不顺利的事情,就可能引起精神卫生问题,导致精神创伤、精神障碍甚至引发精神疾病。
省脑科医院老年与慢性精神疾病科主任李新纯介绍,精神疾病患者住院时间一般较长,目前住院的患者中,3年以上的有38人,最长的有20年。该院老年与慢性精神疾病科病房目前共有住院患者40余位,其中仅4位患者的家属能长期坚持探视,约60%至70%的患者缺乏探视。
今年5月1日实施的《精神卫生法》规定,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人应当协助患者进行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等方面的康复训练。“由于缺乏实施细则,也没有强制性的约束,家属探视率低是常态。”李新纯表示,有些家属有“甩包袱”的思想,把医院当成了“收容所”。
专家表示,精神病人是弱势群体,且行为能力有限,尤其需要亲人的关爱,更有利于疾病的治疗及社会功能的恢复,《精神卫生法》能否进一步明确规定,对监护人未探视精神病人的行为进行相应处罚。另外,《精神卫生法》规定,社区康复机构应当为需要康复的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场所和条件,对患者进行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等方面的康复训练。但目前我省鲜有类似的社区康复机构,从客观上造成了即便患者经过治疗已经达到了出院条件、监护人也不愿接患者出院的现状。
- 对症检查,查必要项目,提供规范检查结果,拒绝虚假结果
- 对症施术,做必要治疗,采用规范治疗手段,拒绝过度治疗
- 对症开方,用必要药品,实施规范用药标准,拒绝盲目用药
- 明确定价,做惠民医疗,推行国家规范价格,拒绝高价医疗
- 崇尚医德,以卓越服务,执行规范服务流程,拒绝天理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