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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医被出诊既是侵权也是侵害
文章来源: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
日期:2014-02-28
作者: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宣传中心

  当你被莫名其妙地挂在墙上,你会什么感觉?当你给卖了也不知道你该怎么办?在一些医院,就出现一种现象:名医被出诊。“名医被出诊”现象的主要表现在于:某些医疗机构(民营医疗机构尤甚)为了吸引患者前往就医,向患者公布一些业内知名专家在该单位的出诊信息,而实际上这些专家并未在该医疗机构出诊行医的行为,这种投机取巧、弄虚作假的行为具有欺骗性,有悖法律和道德。

  “名医被出诊”的具体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三种:

  一是“张冠李戴”型,即医疗机构实际有跟某些名专家签订出诊协议,但这些专家并未到医院出诊,或者并未签订协议也并未出诊,医院代而让其他医生冒名顶替;

  二是“徒有虚名”型,即医疗机构挂出了名医的信息,但是这些专家长期不出诊;

  三是“无中生有”型,即医疗机构对其医务人员进行包装,冠以各类头衔,使其“成为”某领域的专家。无论哪种形式,都具有相同的欺骗性,都会使患者和有关专家的利益受到损害。

  为什么会出现“名医被出诊”现象呢?主要是几个原因:

  1,部分患者盲目求医

  患者在疾病面前往往表现为无助、迫切希望疾病痊愈,所以为了追求更快、更好地治疗疾病,通常都会想得到最好的医疗条件,即在最好的医院看最好的医生。而当前部分患者受知识、经验、阅历等的限制,其医学素养也不高,导致对专家的依赖性,盲目寻求专家医治,医疗机构也正是抓住了患者这一弱点,才打起各领域知名“专家”的主意,把专家们“请”到医疗机构做广告,专家们也因此“被出诊”。

  2,医疗机构受经济利益的驱使

  医疗机构敢冒着可能受到法律制裁和道德谴责的风险“让名医出诊”,其动力主要在于这一举动背后隐藏着可观的经济利益。当前民营医院在我国医疗市场中仅占较少份额的背景下,民营医院在人才引进、公众信赖度、技术水平等方面都较公立医院处于劣势,公众对民营医院仍停留在“打各类广告,治疗各种疑难杂症”的刻板印象,大多不愿意到民营医疗机构就诊。民营医疗机构请来各路名医“加盟”,其主要目的便在于名医出诊时不菲的治疗费用和名医效应,从而提高医院的知名度和收入。

  3,行政部门的监管和处罚力度不够

  “名医被出诊”现象的出现可能也与当前违法成本较低有关,目前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35号)等法规中均未对“名医被出诊”现象作出界定,即便是以这两部法规为依据做出最高额度的处罚,也仅罚款1万,这与可观的经济利益相比,对医疗机构的惩罚力度比较有限,医疗机构因此敢越过底线违法。此外,目前行政部门的监管也未建立常态化机制,执法过程常涉及多部门的协调,执法力度仍不够。

  4,被出诊专家和患者维权意识不足

  从另一角度看,出现“名医被出诊”现象的原因也与被出诊专家和患者的维权意识薄弱有关。由于“被出诊”行为对自己日常的生活、工作尚未造成较大的影响,受侵害专家主动检举、维权的并不多,大多没有采取向有关部门揭发、通过法律渠道等措施维护自身利益。而患者也在未知情的情况下,只有等到因被误诊,耽误了疾病的治疗,才会想到采取相关措施进行维权,这些都给部分医疗机构心存侥幸的机会,导致“名医被出诊”现象屡屡发生。

  “名医被出诊”是一种明显违法的现象,必须社会各界,政府各部门协同遏制,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途径解决:

  1,加大医学知识的普及力度,提高公众的医学素养

  只有公众的医学常识和医学素养提高了,才能辨别是否需要找名医治疗、所找的医生是否为真专家。可通过医学科普进社区、电视节目、讲座等形式,加大医学常识的推广力度,为公众接触医学知识拓宽渠道。另一方面,可利用新媒体快捷、方便的特性,借助微信、微博、手机短信、互联网等媒介进行实时推送,提高医学知识的传播面,以喜闻乐见的形式向公众普及医学知识,使公众的医学素养得到整体提高。

  2,多方监管,严厉惩处违规机构及相关责任人

  要达到有效遏制“名医被出诊”现象的目的,需要加强多方监管,公安部门可联合卫监、工商等行政部门,建立巡查机制,不定期对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同时发动社会各界媒体的积极配合,对违法的医疗机构进行即时曝光,加强对这一违法现象的打击力度。针对违规机构及相关责任人的处罚,应坚持从重处罚原则,勒令违规机构限期整改,对酿成重大医疗事故的机构,可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对相关人员进行相应追责,涉及刑法、民法等法律范畴的犯罪,采取法律手段进行制裁。通过加强惩罚力度,迫使医疗机构提高自律意识。

  3,提高相关专家和患者的维权意识

  被侵害专家和患者应有较高的维权意识,不能听而任之、置之不理。鼓励专家们行动起来维权,发现自身肖像权、名誉权受侵害时,应收集有用的证据,主动向公安机关和媒体提供线索进行举报和曝光,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况,应向检察机关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使违规的医疗机构为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患者一旦发现“被名医出诊”,甚至导致病情贻误,有不良后果的情况,应妥善保存证据,并立即向公安部门和卫生部门等部门进行揭发、申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对症检查,查必要项目,提供规范检查结果,拒绝虚假结果
  • 对症施术,做必要治疗,采用规范治疗手段,拒绝过度治疗
  • 对症开方,用必要药品,实施规范用药标准,拒绝盲目用药
  • 明确定价,做惠民医疗,推行国家规范价格,拒绝高价医疗
  • 崇尚医德,以卓越服务,执行规范服务流程,拒绝天理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