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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七年制临床医学专业不再招生
七年制临床医学专业不再招生
文章来源: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
日期:2015-04-28
作者: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宣传中心

  教育部日前发出通知,自今年起,不再招收七年制临床医学专业学生,将七年制临床医学专业招生调整为临床医学专业“5+3”一体化,即5年本科阶段合格者,直接进入本校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机衔接的3年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阶段。

  我国现有42所高校举办七年制临床医学教育(含中医、口腔、眼视光医学)。该通知明确,2015年之前入学的七年制学生和2015年及以后“5+3”一体化培养招收的学生,转入本校硕士研究生学习阶段时,均需占用当年的研究生计划,相关研究生计划在总规模中单列,并纳入招生单位当年硕士生招生录取程序。完成第5年学习后转入本校后3年研究生教育的学生,同时也是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对完成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要求的,分阶段颁发学历、学位证书。

  自2015年起,七年制转为“5+3”一体化的学校和专业范围不再扩大,每校“5+3”一体化的临床医学专业、中医学专业招生数量总和不超过150人,每校“5+3”一体化的口腔医学专业、眼视光医学专业招生数量总和不超过50人。

  教育部要求积极稳妥做好在校学生的培养。2010年以前入学的七年制临床医学专业学生按原计划培养毕业;2010年及之后入学的七年制临床医学专业学生,根据学生意愿及各校实际情况,可在完成第5年学习后颁发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转入本校后3年的研究生教育阶段,或者按原计划培养毕业。

  • 对症检查,查必要项目,提供规范检查结果,拒绝虚假结果
  • 对症施术,做必要治疗,采用规范治疗手段,拒绝过度治疗
  • 对症开方,用必要药品,实施规范用药标准,拒绝盲目用药
  • 明确定价,做惠民医疗,推行国家规范价格,拒绝高价医疗
  • 崇尚医德,以卓越服务,执行规范服务流程,拒绝天理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