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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药价谈判方案将含中成药的独家品种
文章来源: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
日期:2015-04-28
作者: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宣传中心

  “目前我们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谈判的方案,今年要选择一些临床必需、价格比较昂贵、社会比较关注的重点药品开展价格谈判。”卫计委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司副司长孙阳在4月26日举行的第三届中医药行业热点问题高峰论坛上透露,这些品种将会包括跨国企业的专利药和国内企业中成药独家品种。

  据悉,相关部委正在制定的《建立药品价格谈判机制试点工作方案》中提出,对专业药品、独家产品建立公开透明多方参与的价格谈判机制,谈判的价格在国家药品招标供应保障综合信息管理中,医院按照谈判的结果采购药品,这样就是全国统一的价格。

  孙阳说,药品价格谈判体系主要是针对专利药。独家生产的药品国际上有不少成功的谈判经验,但对中国而言前期的工作基本是空白。至于谈判的方式,可以由专家出面谈,也可以委托省里谈,也可以跨区域联合谈,也可以搞一个专业领域来谈判,但这是一个全国统一的谈判价格。目前,卫计委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谈判的方案,今年要选择一些临床必需、价格比较昂贵、社会比较关注的重点药品开展价格谈判。

  对于哪些品种会纳入药品谈判范畴?孙阳认为,下一步要开展的价格谈判工作,中成药独家品种不会成例外。化药类独家品种多是国外企业生产的专利药品,而中药独家品种是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质量稳定,疗效确切,能够固定保障的特点,目前销量大的中成药有很多都是独家药品,2012年基本药物目录中就有60多个。

  孙阳还提到,破除以药补医是医改的关键环节。破除以药补医绝对不可以动摇,不可以搞变通。“有些人搞一些低进高出的二次议价,玩一些移花接木的药房托管,想方设法从医药中获取利益,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必须坚定,不能动摇。”他说。

  • 对症检查,查必要项目,提供规范检查结果,拒绝虚假结果
  • 对症施术,做必要治疗,采用规范治疗手段,拒绝过度治疗
  • 对症开方,用必要药品,实施规范用药标准,拒绝盲目用药
  • 明确定价,做惠民医疗,推行国家规范价格,拒绝高价医疗
  • 崇尚医德,以卓越服务,执行规范服务流程,拒绝天理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