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下午,山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就山东省统筹推进全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询问。会上,山东省人社厅厅长韩金峰在应询时说,山东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列全国首位、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在全国列第二位。山东在全国率先出台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实施意见,将于近期施行。
五大社会保险基本实现全覆盖
韩金峰在回答张国琛委员的询问时介绍,目前,山东省建立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大社会保险的制度体系,基本实现了全覆盖。除16岁以下的人口,养老保险制度实现了全覆盖。医疗保险制度已经覆盖了全体公民,失业、工伤,生育三大险种已经覆盖了所有的职业人群。
在制度改革方面,山东省于2009年启动农村居民的养老保险,2011年启动城镇居民的养老保险,2013年将农村居民的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的养老保险进行制度整合,比国家提前一年。2003年,启动新农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07年启动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险,2014年,山东省第一个全面完成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整合工作。同时,在全国第一个建立实施了全省统一的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在青岛、日照、潍坊、东营、聊城五个市率先开展了职工长期护理保险试点。
韩金峰说,今年,山东在全国第一个出台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改革实施意见,具体的实施办法,5月15日报财政部、人社部备案,7月17日两部进行了批复,近日将发文实施这项工作。
社保体系多项指标全国排名靠前
目前,山东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居民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399.6万人、4516.5万人、1867万人、7301.2万人、1169.6万人、1435.8万人和1073.9万人。其中,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列全国第一位,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在全国列第二位,失业、工伤、生育三大险种位列全国第四位。
截至今年6月底,省人社厅累计结余社保基金3550.1亿,在全国列第四位,其中企业养老保险节余1933亿,在全国列第六位。
在待遇水平方面,目前山东省企业退休职工的月人均养老金是2515元,在全国列第九位。在华东地区,与江苏、浙江持平,这项指标排的位次最靠前。机关人员的工资在全国排第13位,事业单位的工资排第11位,企业职工的工资排第19位,企业退休人员的退休金排第9位。居民养老保险的基础养老金的标准月人均85元,比国家规定的标准高15元。因为各市经济状况不同,在85元的基础上各市有不同程度提升,平均下来,基础养老金月人均97.17元,在全国列第14位。
其中,职工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住院支付比例达到了83%,高于全国79.2%的水平。实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为73%,与全国持平。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住院支付比例是66.5%,与全国基本持平。实际住院费用,居民医疗保险的实际住院费用支付是57%,略高于全国56.1%的水平。
韩金峰说,下一步,省人社厅将继续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和保持可持续性为重点,提高全省社会保障水平。不断完善各项保险制度,提升基金支撑能力和保障待遇水平;努力实现人员全覆盖,把所有符合政策人群都纳入到各项社会保障政策中来;根据经济承受能力和社会发展水平,兼顾各类人群的需求和物价水平、工资水平等因素,逐步提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包括退休人员待遇、医疗保险待遇、工伤待遇。提高统筹层次来强化基金支撑能力。
- 对症检查,查必要项目,提供规范检查结果,拒绝虚假结果
- 对症施术,做必要治疗,采用规范治疗手段,拒绝过度治疗
- 对症开方,用必要药品,实施规范用药标准,拒绝盲目用药
- 明确定价,做惠民医疗,推行国家规范价格,拒绝高价医疗
- 崇尚医德,以卓越服务,执行规范服务流程,拒绝天理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