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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严如药品 奶粉配方难再“任性”
文章来源: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宣传信息处
日期:2015-09-14
作者: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宣传中心

  鱼龙混杂的奶粉品牌、令人眼花缭乱的“花样”配方,或将在10月份被“终结”。国家食药监总局近日发布《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于10月1日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显示,奶粉配方将和药品一样,需要经过国家食药监部门的注册审批。

  千家小品牌或“见光死”

  意见稿第五条特别指出,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工作由国家食药监总局负责。注册时,应当提交配方研发报告和其他表明配方科学性、安全性的材料。“由以往的‘备案制’改为‘注册制’,对信任危机四伏的国内乳业发展是一大利好。”乳业分析师宋亮告诉记者,当前国内婴幼儿奶粉企业的配方存在过滥现象,全国有2000多个奶粉品牌,平均每个企业有20多个配方,而国外奶粉企业一般只有2到3个配方。

  意见稿还规定,同一企业批准注册的同一配方只能对应一种产品,不得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奶粉。批准注册的婴幼儿配方奶粉不得限定区域销售,不得为经销商定制生产。

  此前新食品安全法早已提出“注册制”,而这份最新“露脸”的意见稿则增加了“撤销制”。根据规定,产品一年内在省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抽检中出现2次以上不合格的;企业未能保持生产能力、研发能力和检验能力的;企业未如实记录配方注册产品的生产销售信息,不能实现产品可追溯的,都将不予再注册。

  “实行撤销制,将在新食品安全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整个婴幼儿乳粉行业的门槛,至少一半的品牌会从行业中剔除。”宋亮坦言,一旦实行,目前现有的2000多个国产奶粉品牌至少要死掉一半。

  向配方涨价“潜规则”说不

  除了“撤销制”的威慑,乳企申请的所有配方也并非都能获得注册。意见稿规定,申请注册多个产品配方的,配方应当有明显差异,可选择的营养物质相差6种以上,或者有科学文献和试验数据证实,才算是不同的奶粉配方。

  多名乳业人士向记者证实,奶粉行业有这样一个潜规则:只要多添加一点微量元素,以“配方升级”为噱头,就能每年对奶粉进行涨价,而这种“潜规则”今后就行不通了。按照新规,以后奶粉配方要升级,要么有6种营养元素差异,要么做临床试验。照这种难度,过去奶粉配方一年就能“升级”一次,今后可能5年或者更长的时间才会“升级”一次。

  禁止“进口奶源”等模糊标注

  征求意见稿对婴幼儿配方奶粉的外包装标签也作出了严格要求——企业在申请婴幼儿配方奶粉产品配方注册时,还要提供产品标签、说明书设计样稿。

  根据意见稿,婴幼儿配方奶粉外包装标注使用进口乳粉、基粉等原料的,应当标注原料真实产地,不得标注“进口奶源”、“源自国外牧场”等模糊性、误导性的内容。此外,婴幼儿配方奶粉命名和外包装标签不得含有明示或者暗示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不得明示或暗示具有益智、增加抵抗力或免疫力、保护肠道等功能以及保健作用;不得标注非转基因、零添加等字样。

  如何监管海外代工?

  不过,这份征求意见稿仍有一些悬念。记者发现,征求意见稿第七条规定“婴幼儿配方奶粉产品配方的注册人应当是在中国境内生产婴幼儿配方奶粉的企业”。这是否意味着,原装原罐进口的“洋奶粉”就不用过这道门槛?一位参与了征求意见稿起草过程的业内人士表示,意见稿还只是第一步,下一步无论是国产还是进口,只要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奶粉都要先配方注册,通过了方可上市。

  “对于洋奶粉的监管,意见稿尚存漏洞。”宋亮表示,如果是厂商在海外代工生产奶粉,再通过跨境电商的渠道入境,就能规避“注册制”。去年4月起,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了进口乳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名单,只有“白名单”里的品牌才能向中国进口。但据透露,在部分自贸区里,质量参差不齐的洋奶粉却可以绕过注册名单管制招摇过市。

  • 对症检查,查必要项目,提供规范检查结果,拒绝虚假结果
  • 对症施术,做必要治疗,采用规范治疗手段,拒绝过度治疗
  • 对症开方,用必要药品,实施规范用药标准,拒绝盲目用药
  • 明确定价,做惠民医疗,推行国家规范价格,拒绝高价医疗
  • 崇尚医德,以卓越服务,执行规范服务流程,拒绝天理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