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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计委:离开寨卡疫区未满4周者暂不能献血
文章来源: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宣传信息处
日期:2016-05-24
作者: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宣传中心

    国家卫计委发布通知,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在寨卡病毒疫情期间保持安全和充足的血液供应指南》要求,离开寨卡病毒流行区后2周内,有寨卡病毒感染症状消除后未满4周者、曾与寨卡病毒感染的男性或3个月内去过寨卡病毒流行区的男性发生性行为未满4周者等四种情况下暂时不能献血。

    昨日,国家卫计委发布通知,为保障血液安全,防范经输血途径传播寨卡病毒,鉴于我国属于寨卡病毒非流行区的现状,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在寨卡病毒疫情期间保持安全和充足的血液供应指南》要求,完善献血者健康征询制度,各血站应当完善献血者健康征询程序和内容,曾有寨卡病毒感染史,痊愈后未满4周者,曾在寨卡病毒流行区旅行或居住,离开后2周内有寨卡病毒感染症状(例如发烧或皮疹并伴有结膜炎、关节痛或头痛或不适),症状消除后未满4周者,曾经去过寨卡病毒的流行区,离开未满4周者,曾与寨卡病毒感染的男性或3个月内去过寨卡病毒流行区的男性发生性行为未满4周者暂时不能献血。

  此外,国家卫计委还表示,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指导血站加强采供血人员寨卡病毒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血站工作人员在无偿献血工作中对寨卡感染者识别能力。各血站应当加强献血者献血后沟通回访,健全献血后回告和保密性弃血制度。
 

  • 对症检查,查必要项目,提供规范检查结果,拒绝虚假结果
  • 对症施术,做必要治疗,采用规范治疗手段,拒绝过度治疗
  • 对症开方,用必要药品,实施规范用药标准,拒绝盲目用药
  • 明确定价,做惠民医疗,推行国家规范价格,拒绝高价医疗
  • 崇尚医德,以卓越服务,执行规范服务流程,拒绝天理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