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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开展助理全科医生培训
文章来源: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宣传信息处
日期:2016-06-17
作者: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宣传中心
国家卫计委等六部门日前联合发布《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实施意见(试行)》。2016年起,以经济欠发达的农村地区乡镇卫生院为重点开展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工作,兼顾有需求的村卫生室等其他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到2020年,原则上所有新进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全科医疗岗位的高职(专科)学历的临床医学毕业生,均需接受助理全科医生培训。
《意见》提出,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的对象是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专业三年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拟在或已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农村基层医疗机构从事全科医疗工作的人员,包括应届毕业生以及有培训需求的往届毕业生。“3+2”是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的主要模式,即完成3年医学类专业高职(专科)教育的毕业生,在培训基地接受2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卫计委科技教育司有关负责人指出,中央财政从今年起将按照每人每年2万元的标准对助理全科医生培训项目予以支持。
- 对症检查,查必要项目,提供规范检查结果,拒绝虚假结果
- 对症施术,做必要治疗,采用规范治疗手段,拒绝过度治疗
- 对症开方,用必要药品,实施规范用药标准,拒绝盲目用药
- 明确定价,做惠民医疗,推行国家规范价格,拒绝高价医疗
- 崇尚医德,以卓越服务,执行规范服务流程,拒绝天理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