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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推行艾滋病"发现即治疗"
文章来源: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宣传信息处
日期:2016-06-20
作者: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宣传中心
6月15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出通知,调整艾滋病免费抗病毒治疗标准,对于所有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新标准均建议实施抗病毒治疗,即“发现即治疗”。同时,坚持自愿原则,不得强制实施艾滋病免费抗病毒治疗,各有关疾控机构、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定点医院要提高治疗管理的规范化水平。
国家卫生计生委艾滋病防治临床专家工作组组长、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地坛医院感染中心主任张福杰介绍,我国首次提出艾滋病免费抗病毒治疗标准是2008年出版的《国家免费艾滋病抗病毒药物治疗手册》,当时提出的标准是CD4细胞数小于200个/立方毫米。2012年和2014年,该标准分别调整为CD4细胞数小于350个/立方毫米和500个/立方毫米,对于同时患有脑血管病、结核病、肿瘤以及一方是感染者的单阳家庭,则建议CD4细胞数超过500个/立方毫米应服药治疗。
“新标准不再设置CD4这一门槛,实行发现即治疗。”张福杰说,越来越多的研究表明,早期治疗不仅可使感染者获益,从公共卫生角度看,治疗覆盖率的增加也将对普通人群起到保护作用。全国很多地方在近几年已经开始实施发现即治疗策略,因此新标准实施后,不会出现因治疗者增加导致药物供应短缺或医务人员不足等问题。
张福杰强调,虽然近些年我国艾滋病免费抗病毒治疗率大幅提升,但药物较为陈旧,目前美国有6类30多种药,而我国只有3类7种药,“最新的药也是美国2001年就已批准上市的。‘十三五’规划中提出增加抗病毒药物种类,但由于费用较高,目前很多新药仍难以进入国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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