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广报道近日,四川成都双流区卫计局发布了一则关于奖励提供精神病患者线索的消息,称爆料人如果提供行为异常人员线索,则可获得50元奖励,如果经过专业鉴定被确诊为精神病患者,则再奖励300元。
卫计局称此举属善意
双流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机关党委书记冯长富表示,之所以采取线索奖励的这种激励方式,主要是为了能够让精神病患者早发现、早治疗。
冯长富认为,仅仅依靠医务人员去做,范围太窄,影响力太小,为了更好把患有精神疾患的人找出来,及时进行治疗和救助,就想到一个激励的办法。这也是符合精神病早发现、早治疗、早康复的原则。
双流区卫计局疾控科负责人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通过有偿提供线索的方式排查精神病患者,是考虑到部分患者的家属受传统观念影响,不愿意透露精神病患者的情况,因此也就无法享受到相关补助政策。
冯长富称,从长远来看,这种“有偿举报”方式对于精神病患者的排查和管控是有积极意义的,此前区卫计局曾经实施过类似的“有偿爆料”的政策,但是效果不佳。此次出台的政策,在奖励标准上进行了适当提高。
网友质疑“病症11条”
成都双流区卫计局公布的行为异常人员线索调查问题清单一共有11个问题。线索提供者可以参考这11个问题,将身边存在行为异常人员的线索,提供给当地的所在社区干部、社区卫生中心或村卫生站工作人员等。
有网友评论:如果自己天天待在家中玩游戏,是否会被人当做精神病患者呢?
对此,冯长富解释,这11条问题清单仅仅作为参考,是精神病患者前期的可能表现。冯长富表示,列出来的“11条”只是患有精神疾患的人的前期表现。并不是作为判定一个人是不是有精神病的标准,仅仅是作为前期表现。要确诊精神病,必须要去专业的机构进行严格的专业的鉴定才行。
此外,冯长富还补充,即使医疗卫生部门通过线索排查以及专业的医疗鉴定,确诊了精神病患者,也需要依照自愿原则对其进行治疗。
领奖励须签保密协议
那么,如果群众发现周边有行为异常的疑似精神病患者想要提供线索时,又该如何操作呢?
双流县公兴镇卫生院工作人员说,如果群众想要提供线索,需要提供疑似患者的详细信息,并且要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可以电话提供给我们,留下你的联系方式。要告诉我们详细的对方的基本信息以及目前的状况,然后我们会根据情况,在相关的权威单位进行确诊。”
此外工作人员还特别提醒,爆料人领取线索奖励时要签保密协议,一方面卫生主管部门会对爆料人的信息进行保密,另一方面爆料人则须对自己所爆料的内容保密。
>> 11条初步诊断情况
曾经住精神病院,目前在家;因精神异常而被关锁在家;
经常胡言乱语,或者说一些别人听不懂或者不符合实际的话(比如说自己能够和神仙或者看不见的人说话、自己本事特别大,等等);
经常无故吵闹、砸东西、打人,不是因为喝醉了酒;
经常自言自语自笑,或者表情呆滞,或者古怪;
在公共场合行为举止古怪,衣衫不整,甚至赤身露体;
疑心特别大,怀疑周围的人都在议论他或者害他(比如给他下毒,等等);
过分话多(说个不停)、活动多,到处乱跑,乱管闲事等;
对人过分冷淡,寡言少语、动作慢、什么事情都不做,甚至整天躺在床上;
自杀,或者自残;
无故不上学、不上班、不出家门、不和任何人接触。
- 对症检查,查必要项目,提供规范检查结果,拒绝虚假结果
- 对症施术,做必要治疗,采用规范治疗手段,拒绝过度治疗
- 对症开方,用必要药品,实施规范用药标准,拒绝盲目用药
- 明确定价,做惠民医疗,推行国家规范价格,拒绝高价医疗
- 崇尚医德,以卓越服务,执行规范服务流程,拒绝天理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