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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计委检查组来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综合执法检查
文章来源: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网络科
日期:2016-07-13
作者: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网络科
2016年7月12日上午,聊城市卫生计生委副调研员候笑争、聊城市卫生执法监督所所长张明军带领检查组来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对心理医院进行医疗机构校验,对聊城市精神卫生中心、鲁西脑病医院及心理医院进行综合执法检查,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领导班子与相关职能科室负责同志陪同检查。
检查组主要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和省、市《关于开展大中型医疗机构综合执法检查工作通知》的要求,围绕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依法执业管理、人员资质管理、病历处方质量、药品管理、临床实验室管理、临床用血管理、医疗器械临床使用、传染病管理、消毒管理等多个方面,采取现场查看环境及相关文件、了解交流等形式进行了全方位的检查与资质审核。
反馈会上,检查组对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近年来依法执业情况做了充分肯定,认为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依法执业、依法管理、依法治院工作有内涵和规范,已经走在同级医院前列。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的领导班子表示,将根据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立即整改,力争在依法管理、依法治院等方面有新突破。
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将以此次督导检查为契机,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贯彻落实好市卫计委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综合执法工作的相关要求,以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将综合执法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促进综合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保障医院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 对症检查,查必要项目,提供规范检查结果,拒绝虚假结果
- 对症施术,做必要治疗,采用规范治疗手段,拒绝过度治疗
- 对症开方,用必要药品,实施规范用药标准,拒绝盲目用药
- 明确定价,做惠民医疗,推行国家规范价格,拒绝高价医疗
- 崇尚医德,以卓越服务,执行规范服务流程,拒绝天理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