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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迎接省级文明单位复审
文章来源: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宣传信息处
日期:2016-11-04
作者: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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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11月2日上午,聊城市教育局正县级督学田凤奎一行莅临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对2016年度省级文明单位工作进行复审。党委书记、院长武建胤代表院党委对检查组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对各级领导部门一直以来对我院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感谢,并向检查组详细汇报了医院建设发展、文明创建情况和取得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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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市委、市政府、市文明办及市卫计委的正确领导下,医院着力加强行风建设,不断加大文明单位创建力度,自2013年荣获省级文明单位以来,一直保持了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2016年,医院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建设“三级甲等专科医院”为契机,紧紧围绕 “精益管理年”主题,不断深化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成果,积极开展“两学一做”、“精准扶贫”、“四德工程”等系列专题活动,积极推行综合医院评价,扎实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倾力营造医院文化氛围,不断优化诊疗环境,在临床路径实施、落实基本药物配备使用以及志愿者服务、出院病人随访和绩效考核等内部运行机制方面进行深入探索,全面提升了医院可持续发展和核心竞争力,有力促进了医院各项工作的开展,树立了医院的良好社会形象,圆满完成了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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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调查问卷、查看文明创建档案材料等方式,对我院文明创建活动进行了全面检查,实地察看了行为治疗科、心理健康服务中心等创建现场,对我院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今后的创建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建议,希望医院继续发扬优良传统,把文明单位的形象树得更好;发挥三甲专科医院的优势,紧紧围绕“替政府分忧 为社会奉献”这一宗旨,为全市人民群众的心身健康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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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院将以此次检查为契机,在今后工作中,以深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为载体,努力开创文明创建工作的新局面,推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努力构建“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的医院,为保障全市及周边地区人民心身健康,促进社会和谐做出新的贡献。

  • 对症检查,查必要项目,提供规范检查结果,拒绝虚假结果
  • 对症施术,做必要治疗,采用规范治疗手段,拒绝过度治疗
  • 对症开方,用必要药品,实施规范用药标准,拒绝盲目用药
  • 明确定价,做惠民医疗,推行国家规范价格,拒绝高价医疗
  • 崇尚医德,以卓越服务,执行规范服务流程,拒绝天理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