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媒体为医务人员开展健康科普提供了便捷窗口,是惠及大众的好事,但同时也伴生着纪律、执业和廉洁三方面的风险隐患。2025年10月31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了《医务人员互联网健康科普负面行为清单(试行)》,以十条红线清晰划定了行为禁区,为我们规范网络言行提供了明确依据。
一、不得发布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违背,损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损害卫生健康行业形象的内容。
二、不得以健康科普形式违法违规发布各类广告、导流导诊,或通过直播带货等形式推销和销售医药产品、养生课程、保健食品等牟利。
三、不得泄露患者个人信息,或未经患者授权同意,展示可识别个人身份的影像、图片或文字。
四、不得宣传推广与岗位不匹配、超出本人专业领域的内容。
五、不得发布未经科学验证、虚假错误内容,不得断章取义曲解专业指南、行业标准等,误导公众对科学知识的理解。
六、不得夸大病情和疾病治疗效果,不得以“神医”“神药”名义进行宣传,不得通过虚构病例、杜撰故事等手段误导公众,特别是在涉及高风险诊疗技术、尚处于研究阶段的诊疗手段等方面。
七、不得滥用人工智能技术,发布未经核准真实性、科学性,或未添加显著人工智能生成合成标识的健康科普内容。
八、不得发布违背伦理道德和公序良俗、违反医德医风的内容,不得在健康科普中出现低俗、“擦边”、哗众取宠、话题炒作等不良内容吸引流量。
九、未向医疗机构报告,不得以该医疗机构及其职能部门名义或个人职务身份(含存在可推断单位及身份的相关标识及提示内容)开展互联网健康科普。
十、不得在离职后沿用原单位和职务信息开展互联网健康科普。
这十条红线,既是对科普行为的刚性约束,也是对职业操守的柔性保护。每一位医务人员都应将其内化为自觉遵循,外化为严谨自律,在线上科普中始终秉持科学精神、恪守专业底线,让健康传播真正成为照亮公众的一盏明灯。
- 对症检查,查必要项目,提供规范检查结果,拒绝虚假结果
- 对症施术,做必要治疗,采用规范治疗手段,拒绝过度治疗
- 对症开方,用必要药品,实施规范用药标准,拒绝盲目用药
- 明确定价,做惠民医疗,推行国家规范价格,拒绝高价医疗
- 崇尚医德,以卓越服务,执行规范服务流程,拒绝天理漠视






































鲁公网安备 371502020005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