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自愿协商;
(二)申请人民调解;
(三)申请行政调解;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我医院设立医患关系办公室(地点在弘德楼二楼东头),负责处理医疗纠纷,电话:06352113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