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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
文章来源: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宣传信息处
日期:2017-05-23
作者: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宣传中心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的要求,现将2017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院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
二、培训方式、内容与考试发证:
学习采取网络与自学为主、专题讲座为辅的形式进行。学习结束并考试合格者,颁发《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结业证书》,专业技术人员凭借结业证书登记继续教育学分30学时。
三、时间安排及书费:
请各科室务必于2017年5月23日下午5:30之前将科室学习人员名单及书费(32元/人)交人力资源部,过期不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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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症检查,查必要项目,提供规范检查结果,拒绝虚假结果
- 对症施术,做必要治疗,采用规范治疗手段,拒绝过度治疗
- 对症开方,用必要药品,实施规范用药标准,拒绝盲目用药
- 明确定价,做惠民医疗,推行国家规范价格,拒绝高价医疗
- 崇尚医德,以卓越服务,执行规范服务流程,拒绝天理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