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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参保患者住院就医流程
文章来源: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宣传信息处
日期:2018-01-18
作者: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宣传中心
1、住院就医前,应按参保地相关规定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备案。
2、住院就医时持本人身份证、医保证、社保保障卡在我院医保办进行联网登记。
3、通过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结算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是按参保地的医保政策执行,而医保报销目录和监管则执行我市的医保政策。
4、备案信息传至国家医保结算平台,联网成功后,出院时即时报销结算。
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医保办公室
医保办电话:0635-2113478 0635-2113479
24小时热线:8321088
- 对症检查,查必要项目,提供规范检查结果,拒绝虚假结果
- 对症施术,做必要治疗,采用规范治疗手段,拒绝过度治疗
- 对症开方,用必要药品,实施规范用药标准,拒绝盲目用药
- 明确定价,做惠民医疗,推行国家规范价格,拒绝高价医疗
- 崇尚医德,以卓越服务,执行规范服务流程,拒绝天理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