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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8年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来源:
日期:2018-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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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2018年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简章》规定,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现将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并将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体检有关事项

  1.心理测验集合时间、地点安排及要求。定于2018年10月22日对进入体检范围人员统一进行心理测验。请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于10月22日上午9:00前,携带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和测验费现金110元到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集合。保持联系畅通,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心理测验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自动放弃或测验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2. 体检集合时间、地点安排及要求。请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于10月23日上午8:00前,携带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和体检费现金100元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明德楼前集合,应聘人员应按《体检须知》(见附件2)要求,提前做好体检准备,。

  3.体检标准。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联系电话:0635-2114100

  附件: 1.2018年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

  2.《体检须知》

  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

  2018年10月17日

  • 对症检查,查必要项目,提供规范检查结果,拒绝虚假结果
  • 对症施术,做必要治疗,采用规范治疗手段,拒绝过度治疗
  • 对症开方,用必要药品,实施规范用药标准,拒绝盲目用药
  • 明确定价,做惠民医疗,推行国家规范价格,拒绝高价医疗
  • 崇尚医德,以卓越服务,执行规范服务流程,拒绝天理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