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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关于取消门诊预交金的通知
日期:2025-04-01

 

聊城市第人民医院

关于取消门诊预交金的通知

尊敬的各位患者及家属:

为更好地服务患者,减轻患者就医负担,积极响应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实施2025年卫生健康系统为民服务实事项目的通知》、国卫办财务发【2025】5号《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及国卫财务经便函【2025】34号《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指引》等文件要求,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2025年3月31日起全面停止收取门诊预交金,现将有关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门诊预交金内涵

指患者在门急诊就诊前尚未确定具体医疗服务内容时(如开具医嘱)就预先存入医院账户的资金,未开具正式的医疗收费票据。

二、不属于门诊预交金情形

1. 在门预约挂号时,患者预交的诊查费;
2. 口腔正畸、血液透析、康复理疗、中医治疗、化疗、放疗、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等按照疗程或阶段进行多次检查或治疗,患者一次性预交的资金;
3. 单位或团体为个人体检预交的资金;
4. 实施日间手术、门诊手术、急诊手术前,患者在门诊检查时预交的资金;
5. 门诊特殊疾病等在门诊治疗按照住院政策报销的情形,患者预交的资金

三、我院取消门诊预交金采取的措施

1.为减轻患者就医负担我院一直未开通门诊预交金业务患者无需办理预存或退费手续,今后会严格落实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预交金管理工作。

2.取消门诊预交金,患者就诊前无需提前预存费用只缴纳所选医师级别对应的诊察费,诊察结束后,如需进行取药、检查、治疗等,可通过自助机、健康聊城、收费窗口等方式进行缴费结算。

咨询电话:0635-2113476 0635-2113408

  • 对症检查,查必要项目,提供规范检查结果,拒绝虚假结果
  • 对症施术,做必要治疗,采用规范治疗手段,拒绝过度治疗
  • 对症开方,用必要药品,实施规范用药标准,拒绝盲目用药
  • 明确定价,做惠民医疗,推行国家规范价格,拒绝高价医疗
  • 崇尚医德,以卓越服务,执行规范服务流程,拒绝天理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