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坚持“依法治院”管理理念,不断深化法治医院的实践,全面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形成“一部门、两抓手、四制度”的新型法治管理模式,丰富法治医院新内涵,以法治保障医院高质量发展。连续多次荣获聊城市卫生健康委法治建设示范单位称号,2023年荣获首批山东省卫生健康委2021—2022年度医疗机构法治建设优秀单位称号。
一是健全法治工作部门。医院于2013年7月成立政策法规科,配备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专职工作人员三人,坚持部门联动,在医院法治建设中起到了重要作用。法规科牵头抓好医院法治建设工作,对内完善合同管理、开展普法教育及法制宣传、协助处理职能科室的咨询,对外参与协商谈判、协助处理司法诉讼案件等。建立健全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医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制定医院法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法规科作为制度履行、法治建设的具体执行部门,其核心在于梳理法律风险,防控法律隐患。通过法治工作的开展,严格落实医院合同管理办法,合同审查的效率和质量得到极大提高;依法处理医疗纠纷案件,致力于解决纷争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积极贯彻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将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纳入新入职人员培训、继续教育以及日常业务培训中,学法懂法,让每一位医务人员都能依法执业、守法工作。
二是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山东万航律师事务所黄萍律师团队作为医院法律顾问,顾问团队成员熟知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实践经验丰富、理论基础扎实,严格按照约定或合同明确的职责和范围提供法律服务,为医院法治建设提供了专业且有效的法律意见。同时,法律顾问参与医院“三重一大”决策、重大合作事项的谈判协商,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最大限度地规避法律风险,为医院建设发展保驾护航。建立了法律顾问工作机制,畅通法律顾问履职渠道,法规科牵头建设法律服务站,联系法律顾问为医院职工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
三是创新推进普法宣传。深入推进学习宣传宪法,开展形式多样的“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围绕“精神卫生”业务等开展普法活动,组织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民法典宣传月”、“政务公开条例宣传月”、“党纪法规竞答”等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医院连续两年荣获“山东省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组织奖”。完成全市国家工作人员普法考试工作,法学参考率及优秀率达到100%。加强医院法治文化建设,医院文化要素融入法治元素,建立法治阵地。深入推进法治科室创建活动,组织各科室开展法治示范科室创建活动,打造一批接地气、可复制、可推广的法治文化品牌。
四是完善法制建设制度。建立了健全依法决策制度。重要事项提交给党委会集体决策;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决策前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听取意见和建议。建立了合法性审核制度。对重大决策事项、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内部管理制度、合同等进行合法性审核,由法律顾问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未经合法性审核的事项、文件、合同不得提交会议讨论、审议,不得发布实施或签署。建立了依法执业情况定期自查制度。定期依法对院内管理运行各领域、各环节进行检查,梳理法律风险点,提出整改建议、落实整改措施。建立了案件评析制度。对投诉、纠纷、诉讼案件开展专业评析,对已知法律风险点,督促整改、完善制度和加强宣传教育。
我院将持续做好法治建设工作,学法、用法相结合,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把握方向、保持定力,落实责任、凝聚合力,不断深化法治成效,为医院各项工作实现攻坚突破、高质量发展提高坚强保障,为六个新聊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 对症检查,查必要项目,提供规范检查结果,拒绝虚假结果
- 对症施术,做必要治疗,采用规范治疗手段,拒绝过度治疗
- 对症开方,用必要药品,实施规范用药标准,拒绝盲目用药
- 明确定价,做惠民医疗,推行国家规范价格,拒绝高价医疗
- 崇尚医德,以卓越服务,执行规范服务流程,拒绝天理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