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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分裂症病人应不应生育
日期:2014-11-29

  正常人群的精神分裂症患病率为1%;夫妻双方一方患精神分裂症,生出的子女精神分裂症患病率为1/10;夫妻双方都患精神分裂症,生出的子女精神分裂症患病率为4/10。故夫妻双方一方患精神分裂症,生出的子女精神分裂症患病率是常人的10倍,夫妻双方都患精神分裂症,生出的子女精神分裂症患病率是常人的40倍,故我们认为,男女双方都患精神分裂症的,不宜结婚,如果已结婚,不宜生育。而夫妻一方患精神分裂症,另一方精神正常的,可以结婚。

  至于生育,一些病人父母认为,既然遗传率是正常人的10倍,遗传给下一代的风险太大,加上病人自己也有病,照顾好自己已是不易,假如再遗传给下一代,家庭不堪重负,故宁可不生育。可是,不生育不仅是一个重要决定,而且严重影响后半生的生活方式,看着邻家添孩子,抱孙子,接送幼儿园,接送上小学,自己空闲的发虚,看到邻家孩子过年过节来看父母,自家冷冷清清,有一种说不出口的寂寞,到了暮年,一个老伴先逝,另一个老伴就成了孤寡老人。是怕生孩子有1/10的患病机会,还是怕老来100%的做五保户,病人可自己选择。喻东山认为,宁可冒孩子1/10的患病风险,也不愿意晚年当定五保户。

  更何况,精神分裂症病人能缓解到可结婚、可生育的水平,应当属于缓解较好的那一部分,即使他们的孩子将来不幸撞上那1/10的机率,患上精神分裂症,其症状、疗效和预后都类似遗传方,理论上讲,预后也坏不到那里去。

  • 对症检查,查必要项目,提供规范检查结果,拒绝虚假结果
  • 对症施术,做必要治疗,采用规范治疗手段,拒绝过度治疗
  • 对症开方,用必要药品,实施规范用药标准,拒绝盲目用药
  • 明确定价,做惠民医疗,推行国家规范价格,拒绝高价医疗
  • 崇尚医德,以卓越服务,执行规范服务流程,拒绝天理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