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课题组、市第四人民医院:
根据《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通过征集
申报、专家评审、签订协议等程序,确定了 2021 年度聊城市社
会科学研究“心理健康服务与医院高质量发展”合作课题 13 项,
现予以立项(名单附后)。根据市社科联与市第四人民医院商定
的意见并经评审会议同意,为提升课题研究质量、促进成果转
化,“心理健康服务与医院高质量发展”合作课题中“重点课题”
与“一般课题”的名单将根据课题结项评审等级确定。
现就做好课题研究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按规定要求开展课题研究工作
各课题组和课题推荐单位要按照《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规
划课题管理办法》《关于组织市级社会科学合作课题的暂行规
定》和《课题立项协议书》及本通知要求,精心组织,认真研
究,努力做好课题立项后续工作,按时、高质量地完成课题研
究任务。
二、按时上报课题研究报告
各课题组务必于 10 月 31 日前提交研究报告(原则上字数
控制在 5000-8000 以内)。并向市社科联提交课题成果报告电子
版和纸质版一式 10 份。
三、积极促进成果转化推广
各课题组和课题推荐单位要积极推动研究成果的转化推
广。结项前,采取措施转化推广且符合《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
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方可作为评审鉴定为优秀
等级的依据。违反第二十四条的,按立项协议书约定条款执行。
四、课题资助经费的拨付
课题研究资助经费由课题组组长所在单位提供。不合格的
课题不予以结项,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人及电话:吕文冰 71103606
地址:聊城市昌润南路 8 号市政府 3 号办公楼 807 室
电子邮箱:sklkyghb@lc.shandong.cn(社科联科研规划部)附件: 2021 年度“心理健康服务与医院高质量发展”合作
课题立项名单
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聊 城 市 社 会 科 学 界 联 合 会
2021 年 8 月 27 日
- 对症检查,查必要项目,提供规范检查结果,拒绝虚假结果
- 对症施术,做必要治疗,采用规范治疗手段,拒绝过度治疗
- 对症开方,用必要药品,实施规范用药标准,拒绝盲目用药
- 明确定价,做惠民医疗,推行国家规范价格,拒绝高价医疗
- 崇尚医德,以卓越服务,执行规范服务流程,拒绝天理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