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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关于承担实践教学任务基本情况的公示
日期:2026-07-30

根据《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及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现将本院承担各院校学生(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见习和实习任务的基本情况公开如下:

一、承担教学任务总体情况

本院滨州医学院、聊城大学、聊城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的实践教学基地/教学医院。2026年度,本院共承担上述院校66名医学生的临床教学任务。

二、各层次学生数量及教学时间

学生类别

合作院校(部分)

学生人数(人)

教学时间

备注

见习

聊城大学、滨州医学院、山东第一医科大学

62

2026.3.2-3.15

2026.3.16-3.29(14天

以临床习为主

研究生实习

滨州医学院

1

2026.7.20-2027.1.22

6个月)

心理科实习为主

本科生实习

青鸟计划院校

3

2026.7.21-2026.8.211个月)

以实践教学为主

合计

66

三、教学管理组织

本院教学工作由科教科统一管理,本院现有经认定的临床带教师资19名,其中高级职称带教老师13名。

  • 对症检查,查必要项目,提供规范检查结果,拒绝虚假结果
  • 对症施术,做必要治疗,采用规范治疗手段,拒绝过度治疗
  • 对症开方,用必要药品,实施规范用药标准,拒绝盲目用药
  • 明确定价,做惠民医疗,推行国家规范价格,拒绝高价医疗
  • 崇尚医德,以卓越服务,执行规范服务流程,拒绝天理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