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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精神病人的夏季养护
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精神病人的夏季养护
文章来源: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
日期:2013-07-15
作者: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信息中心

    夏季是精神病的高发期,也是处于康复期的精神病人容易出意外的时期。

    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精神科专家介绍,对于已经通过入院治疗精神症状得到好转的康复期精神病人来说,偶尔也会因外界因素的刺激而引起病情的波动。

    夏季天气炎热,人体内水分和盐分丢失较多,会引起思维的波动和紊乱,很容易使精神病人行为的失控,出现幻觉甚至自杀倾向。还有的患者会在恢复期内出现部分残留性的幻觉,例如感觉有人叫自己去死、水中有人喊自己到水底下去,或有人在河中叫自己过去等,在这种情况下患者有可能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而出现意外。

     还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精神类药物的镇静、催眠作用有可能会引起患者的反应迟钝,如果患者在下水游泳前刚服用过精神药物,药力的作用会使得患者的体力不支而导致溺水。另外,游泳前的预备活动不充分,体内钙质的缺乏也导致下肢“抽筋”而溺水,这也是发生溺水状况的常见原因之一。

    人们在夏季高温的情况下容易发生中暑的现象,精神病患者也不例外。但精神病人却有着不一样的地方,就是他们并不能意识到自己已经中暑,如果此时再进行游泳、开车、跑步等一些剧烈或危险的活动,就很容易发生虚脱、晕厥而出现意外。而且,夏天日照时间较长,加之温度较高很容易造成失眠,再加上不注意休息。这些都很容易导致大脑及身体长期处于疲劳状态,如果没有家属的看护,很容易发生意外甚至引起精神病的复发。

    总而言之,精神病患者在服用精神药物等巩固治疗期间不能进行过多的劳作或危险的活动,如游泳、开车、高空作业、炼钢、跳水等,家属在夏季尤其应注意对精神病患者的看护,以避免危险的发生。如确有必要进行上述活动的,也应在家属的密切监护下进行,以免发生意外。

  • 对症检查,查必要项目,提供规范检查结果,拒绝虚假结果
  • 对症施术,做必要治疗,采用规范治疗手段,拒绝过度治疗
  • 对症开方,用必要药品,实施规范用药标准,拒绝盲目用药
  • 明确定价,做惠民医疗,推行国家规范价格,拒绝高价医疗
  • 崇尚医德,以卓越服务,执行规范服务流程,拒绝天理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