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修复工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1996年设立的国家职业之一。近年来,伴随着经济飞速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口腔保健知识的广泛普及和社会大众对自身健康的重视,对口腔卫生服务体系的服务水平、医疗的质量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此带动了口腔修复工艺行业的发展,行业对于人才的需求以及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也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为规范和指导口腔修复工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及其他相关技术服务工作,进一步明确该职业的职业定位及工作内容,推动卫生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发挥技能人才对于卫生事业发展的保障作 用,卫生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职鉴中心)近期在北京成立了口腔修复工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并于日前召开了第一次工作会议。
专家委员会由来自中华口腔医学会、解放军总医院口腔医学中心、北京大学口腔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武汉大学口腔医学院、四川大学华西口腔医院、第四军医大学口腔医学院、吉林大学口腔医院、天津市口腔医院及开封大学等机构19位专家组成。刘洪臣担任主任委员,冯海兰、张富强担任副主任委员。专家委员会主要负责协助职鉴中心完成职业标准、教材、题库等技术要素开发及鉴定培训机构标准制定和审核,同时负责相关的技术指导和政策协调工作。
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副主任张学高出席会议并讲话。他指出,人们已逐渐认识到口腔健康与美观是健康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生活质量的必要条件,口腔修复工提供的服务作为其中重要的一环,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具有关键的作用,大力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实现卫生人才队伍素质的提升,是保证职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专家委员会一是要重视口腔修复工国家职业标准制定、教材编写、题库建设等方面技术要素开发基础性工作;二是要积极开展宣传推广,借助一切机 会向行业和社会宣传规范的口腔修复工国家职业,为加强口腔修复工职业建设奠定舆论基础;三是要完善工作制度,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人才中心、职鉴中心将充分利用自身职能,整合行业专家资源,为专家委员会充分发挥作用搭建工作平台,并努力做好服务。
刘洪臣主任委员代表专家委员会讲话。他指出,口腔修复工职业有其专业性和规范性,保证口腔修复工素质的重要途径之一,就是要依靠有力的制度保障和科学统一的培训考核体系。要重视口腔修复工作为国家卫生行业特有职业的技能鉴定工作,也要保证职业的规范管理符合国家要求和行业需求。他表示,专家委员会将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充分利用专家资源,发挥技术优势,做好口腔修复工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的各项工作,共同促进行业的规范、科学发展。
会议围绕口腔修复工职业现状和发展趋势进行了充分讨论,与会专家针对口腔修复工职业定义、工作性质、主要工作内容等提出了很多宝贵的建设性意见。
- 对症检查,查必要项目,提供规范检查结果,拒绝虚假结果
- 对症施术,做必要治疗,采用规范治疗手段,拒绝过度治疗
- 对症开方,用必要药品,实施规范用药标准,拒绝盲目用药
- 明确定价,做惠民医疗,推行国家规范价格,拒绝高价医疗
- 崇尚医德,以卓越服务,执行规范服务流程,拒绝天理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