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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尊严死”或许是“死亡文明”的一个体现
文章来源: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
日期:2013-08-25
作者: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信息中心

    据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网络中心提供的消息:近日,据一项媒体调查,近六成的受访者对“尊严死”表示赞成,近三成的受访者选择了看情况。我们该如何对待“尊严死”,正成为一个不容回避的社会问题。
    前不久,北京生前预嘱推广协会通过“选择与尊严”公益网站倡导“尊严死”和“生前预嘱”,引发了不小社会反响。之所以提出支持“尊严死”,网站的创办者表示,是父辈当初的死亡经验触动了他。创办者之一陈小鲁就曾看到父亲陈毅在人生最后时光的痛苦。这种延续生命的行为带来的结果,一是他本人很痛苦,二是大家都很痛苦,另外就是浪费了医疗资源。
    有一位前国家领导人在她生命的最后一年,对守在身边的工作人员叮嘱:“我这么难受,还拖累了你们这么多人,以后再也不要抢救了。” 但从约定俗成的角度来看,国家不可能不竭尽全力进行抢救,以尽量延长他们的生命,否则谁也承担不了责任。
    其实,无论名人、高官还是黎民百姓,只要罹患绝症,现有的医疗技术都无法治愈。病人分外痛苦,家人无可奈何。而花费的医疗费,耗费的医疗资源以及陪护者的时间精力,难以计算。更何况,普通百姓一场病下来,简直像“房倒屋塌”,家庭经济状况一落千丈。不少农村地区,凡有难以治好又花钱太多的疾病,一些病人宁愿选择喝毒药、上吊自杀,也不拖累家人。因为他们认为:“不治病一个人死,治病是全家人死。”病治不好,白花钱财,白耗人力,到头来还是一场空。
   在传统观念中,一说到“尊严死”,给人感觉好像儿女不孝、亲友无情。其实,如果真心孝敬长辈,最好是在他们身体健康时,好好赡养,使其心情舒畅,颐养天年。不要等他们一病不起时,再拼命花钱治病。幸福是生活,而不是活着。在有限的生命里,该有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都体验到了,这才是最大的福分。
   现代医学尚难治愈很多疾病,尤其是晚期癌症。很多患者身心饱受摧残,确实会有生不如死的感觉。在一些革命战争题材电影里,战士受重伤太痛苦时,往往要求“给我补一枪”。然而,在和平年代,这样的做法就等于故意杀人。从这种意义上讲,“尊严死”也需要与时俱进。如果绝症病人有主观意愿,并且由权威法定医疗机构正式确认,就不妨尊重病人的自愿选择,让已无药可救的病人“有尊严地死去”,这是“死亡文明”的一个体现。
   当然,一个国家推行“尊严死”是非同寻常的大事,必须通过立法确认。特别是界定病人的生命末期,需要有严格的医学标准。推行“尊严死”应尊重病人的意愿,不能强推,并在操作层面慎重执行。“尊严死”合法化需要广泛征求民意,取得社会共识。改变公众的传统观念也需要一个过程。
   医学的使命是救死扶伤。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医生能够救活所有人。通过医疗手段,减轻绝症病人的痛苦,甚至遵从痛苦不堪的绝症病人意愿,为“尊严死”开一扇窗,让“有尊严”贯穿人的生命始终,也是人道主义的题中之义。
   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的专家认为,通过医疗手段,减轻绝症病人的痛苦,甚至遵从痛苦不堪的绝症病人意愿,是“死亡文明”的一个体现,也是人道主义的题中之义。
 

  • 对症检查,查必要项目,提供规范检查结果,拒绝虚假结果
  • 对症施术,做必要治疗,采用规范治疗手段,拒绝过度治疗
  • 对症开方,用必要药品,实施规范用药标准,拒绝盲目用药
  • 明确定价,做惠民医疗,推行国家规范价格,拒绝高价医疗
  • 崇尚医德,以卓越服务,执行规范服务流程,拒绝天理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