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部分医药食品广告严重违法
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公布5月监测抽查到的部分严重违法广告,包括2个医疗广告、4个药品广告、4个保健食品广告,其中,腾讯网、凤凰网为部分严重违法广告提供了链接。
违法医疗广告为:
四川崇州泽民中医院类风湿专科门诊医疗广告,未经过审查擅自发布,宣传治愈率、有效率,误导患者,发布媒体为《文摘周报》(四川);上海临潼医院的医疗广告,以新闻报道形式变相发布,含有“彻底治愈”、“根治”等内容,宣传医疗技术、诊疗方法、治愈率、有效率,并利用患者、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发布媒体为《新参考文摘报》(江西)。
违法药品广告为:
藏羚十五味乳鹏丸药品广告,药品生产厂家为甘南佛阁藏药有限公司,发布媒体为《三湘都市报》(湖南);双姜胃痛丸药品广告,药品生产厂家为西双版纳版纳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媒体为张家口新闻综合频道(1)(河北);敬修堂补肾填精丸药品广告,药品生产厂家为广州白云山敬修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媒体为《生活文摘报》(山西);芪龙通络胶囊药品广告,药品生产厂家为吉林省中鼎药业公司,发布媒体为《大家文摘报》(湖北)。这些广告均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有的利用专家、患者名义和形象作证明,误导消费者。
违法保健食品广告为:
艾德布兰(海斯莱福牌艾德布兰软胶囊)保健食品广告,产品生产厂家为上海海斯莱福保健食品有限公司,发布媒体为《书报文摘》(天津);美国NA奥复康保健食品广告,发布媒体为白银新闻综合频道(甘肃);同时,鸡尾普洱大肚子茶保健食品广告(产品生产厂家为北京中博康医药技术有限公司)、萃能牌蓝荷大肚减肥茶保健食品广告(产品生产厂家为陕西仁康药业有限公司),均通过网络发布,并分别由腾讯网、凤凰网提供广告链接。上述保健食品广告均宣传食品治疗作用,并利用专家、医生、患者名义和形象作证明,误导消费者。
- 对症检查,查必要项目,提供规范检查结果,拒绝虚假结果
- 对症施术,做必要治疗,采用规范治疗手段,拒绝过度治疗
- 对症开方,用必要药品,实施规范用药标准,拒绝盲目用药
- 明确定价,做惠民医疗,推行国家规范价格,拒绝高价医疗
- 崇尚医德,以卓越服务,执行规范服务流程,拒绝天理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