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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配戴OK镜有风险
文章来源: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
日期:2013-09-10
作者: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宣传中心
自1998年引入国内市场以来,OK镜日渐被医院、视力矫正机构用于近视的物理治疗,甚至曾引发一阵“OK镜热”。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9月9日发布公告称,目前少数企业和医院为推销OK镜,擅自夸大其的矫正范围,给消费者带来了相当大的安全隐患。该局提示,我国批准上市OK镜的矫正屈光度最高为600度,消费者应到正规医疗机构由眼科专业人员验配OK镜,同时确认所用产品经过注册。
OK镜即角膜塑形镜,是一种硬性透气性接触镜,形状中央平坦周边陡峭。为通过配戴镜片,使角膜中央区域的弧度在一定范围内变平,从而降低一定量的近视度数;一般夜间睡眠时配戴,次日便可恢复正常视力,镜片1年~1年半即需更换。其只适宜8岁~18岁的青少年治疗近视,眼压高、急性结膜炎、重度沙眼等患者不适合配戴。
国家食药总局提示,OK镜属于三类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此类产品须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机构应从具备相关资质的生产经营企业购进该类产品,并验明产品合格证明。患者如不到正规医院按要求验配OK镜,容易导致眼分泌物增加、眼充血、泪液过多等现象,增加角膜上皮损害、角膜浮肿、虹膜炎等眼部疾病风险,如延误治疗可能会发生永久性视力损伤。如在使用中出现眼部不适,消费者应及时接受专业诊疗。如遇违法违规现象,可及时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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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症检查,查必要项目,提供规范检查结果,拒绝虚假结果
- 对症施术,做必要治疗,采用规范治疗手段,拒绝过度治疗
- 对症开方,用必要药品,实施规范用药标准,拒绝盲目用药
- 明确定价,做惠民医疗,推行国家规范价格,拒绝高价医疗
- 崇尚医德,以卓越服务,执行规范服务流程,拒绝天理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