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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计生委:流动人口通过写承诺书即可办准生证
国家卫生计生委:流动人口通过写承诺书即可办准生证
文章来源: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
日期:2013-09-13
作者: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宣传中心

    针对我国流动人口“办证难”(准生证)的问题,在10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卫生计生委流动人口司司长王谦表示,流动人口如果无法核实信息,可以通过书写承诺书的方式办理准生证。

  “去年11月出台的《关于方便群众办证的通知》明确指出,流动人口需要核实的信息,由两地的计划生育部门通过我们的信息网络去核实,不要让老百姓来回跑。”王谦强调,无论是在现居住地还是在户籍地,流动人口都可以办理相关的登记,并且任何一个地方都要实行首接责任制,不能推诿。

  王谦表示,如果流动人口因多次多地流动,信息核实不了,可以写“我没有生过孩子,我申请生第一个孩子,请你们办理相关证件”的承诺书,以解决流动人口“办证难”问题。

  王谦指出,准生证是生育登记,不是审批,登记后可在当地享受生育保险、孕期保健等相关服务。

  2013年3月,国家卫生计生委流动人口司编制并启用了流动人口的承诺库。王谦称,截至8月底,中国至少有一万人通过承诺书办理了准生证。

  针对下一步工作的改进,王谦指出,基础信息还要采集得更全一些,以及继续健全网络信息。
 

  • 对症检查,查必要项目,提供规范检查结果,拒绝虚假结果
  • 对症施术,做必要治疗,采用规范治疗手段,拒绝过度治疗
  • 对症开方,用必要药品,实施规范用药标准,拒绝盲目用药
  • 明确定价,做惠民医疗,推行国家规范价格,拒绝高价医疗
  • 崇尚医德,以卓越服务,执行规范服务流程,拒绝天理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