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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计生委召开加强妇幼健康服务管理电视电话会议
文章来源: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
日期:2013-09-23
作者: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宣传中心

    2013年9月4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召开全国加强妇幼健康服务管理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加强妇幼健康服务管理工作。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国强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加强妇幼健康服务管理是维护8.8亿妇女儿童健康权益、确保医疗质量安全、落实卫生监管职责的需要。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下大力气加强妇幼健康服务管理,保证群众获得安全规范有效的医疗保健服务,切实维护群众健康权益。会议要求,要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方向,坚持“儿童优先、母亲安全”宗旨,强化政策措施。要迅速动员部署,全面清理整顿;完善法律法规,健全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强化日常管理;加强行风建设,强化社会监督;广泛宣传典型,树立良好形象。

  会议强调,要结合深化医改,团结广大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者,共同推进妇幼健康服务工作。
  
  一是切实保障母婴安全,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规范妇幼保健服务,提高孕产妇和儿童健康管理率,强化专项技术管理。
  
  二是加强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制定建设规划和标准,加强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健全服务网络。
  
  三是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全面落实免费避孕节育技术服务,提高避孕措施及时率、有效率,减少非意愿妊娠。
  
  四是全面推进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全覆盖。完善省级检验质量监测中心和孕前优生数据中心建设,组织国家和省级检验质量室间质评。
  
  五是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落实出生缺陷防治干预措施,将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与婚前、孕前、产前和新生儿保健相结合。
  
  六是深入开展妇幼健康优质服务创建活动。围绕领导重视好、规范管理好、服务质量好、指标落实好和人民满意好,打造群众满意的优质服务新品牌。

    各省(区、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同志、主管妇幼健康工作的有关同志,开展助产技术服务和新生儿医疗保健服务的医疗机构负责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负责人,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

  • 对症检查,查必要项目,提供规范检查结果,拒绝虚假结果
  • 对症施术,做必要治疗,采用规范治疗手段,拒绝过度治疗
  • 对症开方,用必要药品,实施规范用药标准,拒绝盲目用药
  • 明确定价,做惠民医疗,推行国家规范价格,拒绝高价医疗
  • 崇尚医德,以卓越服务,执行规范服务流程,拒绝天理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