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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试点中医优势病种付费方式改革
文章来源: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
日期:2013-11-11
作者: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宣传中心
日前,山东省卫生厅、物价局和人社厅联合下文,启动中医优势病种付费方式改革试点,由医疗机构选择部分中医优势病种,以病种为计价单位向患者收取费用。
据悉,山东省首批确定济宁、威海两市为改革试点市。按照临床路径明确、诊疗方案成熟、临床疗效确切、治疗费用稳定、治疗风险可控、相近或优于西医药疗效等原则,该省确定桡骨远端骨折、锁骨骨折、跟骨骨折等7类常见病种作为第一批试点病种。目前,制定试点病种收费标准、医保(新农合)基金支付标准,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和建立监督评价体系等工作已全面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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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症检查,查必要项目,提供规范检查结果,拒绝虚假结果
- 对症施术,做必要治疗,采用规范治疗手段,拒绝过度治疗
- 对症开方,用必要药品,实施规范用药标准,拒绝盲目用药
- 明确定价,做惠民医疗,推行国家规范价格,拒绝高价医疗
- 崇尚医德,以卓越服务,执行规范服务流程,拒绝天理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