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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总局:淘宝没有合法药店
文章来源: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
日期:2013-11-22
作者: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宣传中心

  “淘宝里面没有合法药店,不允许销售药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化监管司司长李国庆日前在参加“部委微博开放日”时透露,目前药监部门并未开放审批药店在网络交易平台上销售药品,任何在上面声称销售产品是药品的都是非法行为。

  记者昨日在淘宝店铺中搜索“药品”,发现有相关店铺3500余家,这些网店主营产品中均包括各类药品、保健品。李国庆表示,目前淘宝上并不存在合法的药店,所有销售药品的都属于非法行为。目前获得药监部门批准的合法网上药品零售企业有129家,网上售药须具有食药监部门核发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凡是向消费者零售药品的,首先应是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其次还需自有网站设备和管理能力,符合相关审批规定。

  李国庆表示,批准网上药店的前提是要有企业申请,目前网上售药企业的网售药品业务都不盈利,要靠其他商品弥补。主要是受到处方来源和医保报销的限制,零售渠道销售药品仅占我国药品销量的20%,开辟网上销售渠道,并不能增加总体药品零售量。李国庆表示,药品作为特殊商品,储存运输都有特殊要求,目前普通快递公司的管理水平和条件还达不到药品配送的要求,药品在配送途中风险难以管控。出于对药品质量保证的考虑,药监部门目前暂不允许委托社会机构向消费者直接配送药品。

  国家药监部门要求药品配送必须是网上药店自身的配送队伍,李国庆表示,“药店员工送货,除可有效降低配送途中风险外,还可以进行面对面的药学服务,消费者遇到问题,可马上找到网上药店进行维权。”

  • 对症检查,查必要项目,提供规范检查结果,拒绝虚假结果
  • 对症施术,做必要治疗,采用规范治疗手段,拒绝过度治疗
  • 对症开方,用必要药品,实施规范用药标准,拒绝盲目用药
  • 明确定价,做惠民医疗,推行国家规范价格,拒绝高价医疗
  • 崇尚医德,以卓越服务,执行规范服务流程,拒绝天理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