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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法草案列入人大立法第一档
文章来源: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
日期:2013-12-07
作者:
全国政协委员、卫生部副部长王国强10日说,国家中医药法草案已经列入全国人大立法第一档项目。
按照立法程序,这意味着国务院有望今年通过草案,并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
全国政协委员、河南中医学院科技成果转化中心主任司富春说,这将为中医药的发展提供国家层面的法律保障,并有利于加强中医药国际合作与贸易。
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编制的《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到2015年,中国将建立起适应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基本实现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全面协调发展,中医药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贡献率进一步提高。
司富春建议,将中医药服务作为发展服务贸易的一个重要资源,充分发掘其特色和优势,创立国际贸易品牌,提升中医药和文化的国际影响力,使中医药服务成为中国服务贸易新的生长点。
- 对症检查,查必要项目,提供规范检查结果,拒绝虚假结果
- 对症施术,做必要治疗,采用规范治疗手段,拒绝过度治疗
- 对症开方,用必要药品,实施规范用药标准,拒绝盲目用药
- 明确定价,做惠民医疗,推行国家规范价格,拒绝高价医疗
- 崇尚医德,以卓越服务,执行规范服务流程,拒绝天理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