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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提高失独家庭扶助标准
文章来源: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
日期:2014-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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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2日从山东省卫生计生委召开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获悉,针对失独家庭反映强烈的生活、养老、医疗、教育、精神慰藉等问题,经积极争取协调,该省确定从2014年起提高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标准。
    山东省财政2014年预算安排4.69亿元,落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以及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政策,其中,将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扶助标准由每月135元提高到400元,将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扶助标准由每月110元分别提高到270元和150元。

 

  • 对症检查,查必要项目,提供规范检查结果,拒绝虚假结果
  • 对症施术,做必要治疗,采用规范治疗手段,拒绝过度治疗
  • 对症开方,用必要药品,实施规范用药标准,拒绝盲目用药
  • 明确定价,做惠民医疗,推行国家规范价格,拒绝高价医疗
  • 崇尚医德,以卓越服务,执行规范服务流程,拒绝天理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