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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糊药”等10个严重违法药械保健品广告遭通报
“糊药”等10个严重违法药械保健品广告遭通报
“糊药”等10个严重违法药械保健品广告遭通报
文章来源: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
日期:2014-03-02
作者: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宣传中心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通报了2013年第4期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情况。通报显示,2013年9月至11月期间,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通报并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的违法药品广告15797条次、违法医疗器械广告1573条次、违法保健食品广告1405条次,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违法广告涉及产品采取了60次暂停销售、限期整改措施。国家食药总局局对10个违法情节严重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进行了汇总通报,并采取了撤销或收回广告批准文号等措施。
其中,5个广告涉及药品,分别为广西邦琪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桂龙药膏”、大理白族自治州中药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糊药”、西藏金哈达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十味乳香丸”、河南洛阳远洋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力补金秋胶囊”、通化嘉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男宝胶囊”;2个广告涉及保健食品,分别为北京玉匾国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的“红阳牌盐藻软胶囊”、贵州四博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补王虫草精”;3个广告涉及医疗器械,分别为郑州寸草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远红外关节痛消贴、远红外腰椎痛消贴”、安徽九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远红外颈腰关节镇痛贴”、合肥润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清凉膜膏”。
- 对症检查,查必要项目,提供规范检查结果,拒绝虚假结果
- 对症施术,做必要治疗,采用规范治疗手段,拒绝过度治疗
- 对症开方,用必要药品,实施规范用药标准,拒绝盲目用药
- 明确定价,做惠民医疗,推行国家规范价格,拒绝高价医疗
- 崇尚医德,以卓越服务,执行规范服务流程,拒绝天理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