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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对涉医违法犯罪零容忍
山东:对涉医违法犯罪零容忍
山东:对涉医违法犯罪零容忍
文章来源: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
日期:2014-03-20
作者: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宣传中心
近日,山东省创建“平安医院”暨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会议召开。会议提出,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活动,坚持对涉医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坚决维护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对已经发生的涉医案件快侦快破,严惩犯罪行为,消除社会影响。该省确定,自2014年2月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1年的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该省要求,公安部门牵头组织深度打击暴力伤医伤患的违法犯罪活动,查办一批扰乱医疗秩序的案件;建立快速反应机制,明确出警时限和处置程序,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部建立警务室。司法部门牵头负责扩展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覆盖面,完善人员队伍建设和组织保障措施,力争今年年底覆盖100%的县级行政区域。保监部门牵头负责探索以省为单位统筹实施医疗责任保险,健全医疗风险分担机制,力争今年年底前覆盖三级医疗机构和有条件的二级医疗机构。卫生部门负责梳理摸排职业医闹等线索信息,查找医疗机构安全防范系统和医疗纠纷隐患,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工作,大力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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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症检查,查必要项目,提供规范检查结果,拒绝虚假结果
- 对症施术,做必要治疗,采用规范治疗手段,拒绝过度治疗
- 对症开方,用必要药品,实施规范用药标准,拒绝盲目用药
- 明确定价,做惠民医疗,推行国家规范价格,拒绝高价医疗
- 崇尚医德,以卓越服务,执行规范服务流程,拒绝天理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