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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整治互联网保健品违法广告
文章来源: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
日期:2014-04-11
作者: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宣传中心

  中国国家工商总局、中宣部等8部门,日前于此间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决定从4月10日至8月31日,联合开展整治互联网重点领域广告专项行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甘霖在电视电话会议上说,近年来,互联网已成为重要的广告发布载体,特别是一些网站发布的保健食品、保健用品、药品、医疗器械、医疗服务类广告违法问题严重,危及民众身体健康安全。

  去年,工商总局等八部门联合开展的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行动,传统媒体广告违法率大幅下降,违法医药广告明显减少。但是一些违法医药广告为规避监管,开始向互联网媒体转移,寻求生存空间。此次专项整治专门针对互联网广告,是8部门根据虚假违法广告发布活动出现的新情况以及面临的新形势,联合採取的一次统一行动。

  为净化网络广告市场,8部门要求各地集中检查特别是大型门户类网站、搜索引擎类网站、视频类网站、电子商务类网站、医疗药品信息服务类网站、医药企业及医疗机构自设网站,清理违法广告,严查违法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甘霖表示,工商部门将破解网络广告案件查办中存在的认定难、取证难、处罚难等一系列问题;统一网络广告案件执法办案标准,严厉打击网上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行为。

  • 对症检查,查必要项目,提供规范检查结果,拒绝虚假结果
  • 对症施术,做必要治疗,采用规范治疗手段,拒绝过度治疗
  • 对症开方,用必要药品,实施规范用药标准,拒绝盲目用药
  • 明确定价,做惠民医疗,推行国家规范价格,拒绝高价医疗
  • 崇尚医德,以卓越服务,执行规范服务流程,拒绝天理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