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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谈非公医院服务定价松绑:整体费用不会上涨
文章来源: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
日期:2014-04-29
作者: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宣传中心

  日前,“2014公立医院改革高层论坛”在北京举行,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所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朱恒鹏在论坛上表示,放开非公立医疗机构服务价格不会导致整体医疗费用上升,相反会让医疗费用有所下降。

  本月上旬,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出通知,放开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并出台了鼓励社会办医的政策措施。文件一经发出即引发广泛关注,其中,非公医院价格管制的“松绑”是否会导致医疗费用大幅涨价成为舆论焦点。

  在此之前,针对上述问题,国家发改委就曾作出过回应:“我国非公立医疗机构提供服务的市场占有率较低,在与公立医疗机构竞争中仍处于弱势地位。放开非公立医疗机构价格后,由于在基本医疗服务上与公立医疗机构存在竞争,其基本医疗服务的价格会与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衔接,不会出现集中涨价局面。医疗保险也将发挥费用控制作用,保证基本医疗服务价格水平基本平稳,不增加患者负担。”

  然而,随着近年来非公立医疗机构在人们生活中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这样的回应未能完全消除公众的疑虑。

  国务院医改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饶克勤近期表示,2008年至2013年,民营医院的机构数从5403所增加到11313所,增加了一倍多,而同期公立医院数下降了6.4%。民营医院的床位数增加了161%,门诊量增加了118%,住院量增加了2.2倍。

  在今日举行的论坛上,针对非公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管制“松绑”带来的一系列影响,朱恒鹏表示,放开非公立医疗机构服务价格不会导致整体医疗费用的上涨,恰恰相反,放开非公立医疗机构服务价格会导致医疗费用有所下降。

  与朱恒鹏观点相同,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巡视员郭剑英亦认为,医疗费用不会出现大幅上涨,也不可能大幅上涨,“因为非公立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存在竞争的问题。”

  郭剑英同时指出,某一项医疗服务的价格是可能发生波动的,比如看一次病给医生多少诊查费。“我认为,这需要民营医疗机构的决策者自己做主,这和我们提倡的‘鼓励民营医疗机构采取灵活多样的收费方式’是紧密相关的。”

  对此,北京朝阳医院执行院长陈勇也指出,大家大可不必因为医疗服务某一环节的价格增长,而认为整体医疗费用都会随之增长。“这样的价格放开有利于行业的发展,也有利于体现医务人员的价值。”

  “只有市场通过充分地竞争,其价格和收费水平才会更趋于合理,所以非公立医疗机构服务费用允许自主定价之后,我认为其趋势绝对不会是在现有垄断基础上再度提高价格,而是一定会在垄断的价格基础上有所下降。”陈勇说。

  • 对症检查,查必要项目,提供规范检查结果,拒绝虚假结果
  • 对症施术,做必要治疗,采用规范治疗手段,拒绝过度治疗
  • 对症开方,用必要药品,实施规范用药标准,拒绝盲目用药
  • 明确定价,做惠民医疗,推行国家规范价格,拒绝高价医疗
  • 崇尚医德,以卓越服务,执行规范服务流程,拒绝天理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