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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官员:公立医疗价格酝酿调整 不增患者负担
发改委官员:公立医疗价格酝酿调整 不增患者负担
发改委官员:公立医疗价格酝酿调整 不增患者负担
文章来源: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
日期:2014-04-30
作者: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宣传中心
继国家三部委联合发文放开非公立医院的医疗服务定价权后,国家发改委、国家卫生计生委等部门,也在研究完善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
“应更多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昨天,在由中国社科院经济所公共政策中心主办的2014公立医院改革高层论坛上,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巡视员郭剑英介绍,国家相关部门正在研究、探讨如何完善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
郭剑英说,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要结合公立医院改革进行,要坚持不增加患者负担,医保(基金)可承受,有利于体现医务人员服务价值,有利于理顺医疗服务价格结构关系。
郭剑英强调,价格是由市场供求决定的,医疗卫生领域涉及公共资金,基本医疗服务要坚持公益性,对医疗卫生领域相关费用标准进行干预是必要的,但不是所有环节价格都需要政府控制,能够竞争的环节,应该更多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管控放开不会加重公众负担”
本月初,国家发改委、国家卫生计生委和人社部联合发文放开非公立医院的医疗服务定价权。如果价格管控放开,医疗服务会涨价吗?
中国社科院经济所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朱恒鹏说,即使将来政府调整提高公立医院的医疗服务价格,也不会造成公众费用负担的加重。“最近,北京市医改办委托我们对北京以‘医药分开’为主线的公立医院改革做一个评估。根据对朝阳、友谊等五家试点医院的初步评估,五家医院虽然将5元钱的挂号费,调高为42元的医事服务费,提高了医疗服务价格,但因为药品‘零差率’销售以及配套的控费政策,最终患者支付的医疗费用,还有所下降。”
- 对症检查,查必要项目,提供规范检查结果,拒绝虚假结果
- 对症施术,做必要治疗,采用规范治疗手段,拒绝过度治疗
- 对症开方,用必要药品,实施规范用药标准,拒绝盲目用药
- 明确定价,做惠民医疗,推行国家规范价格,拒绝高价医疗
- 崇尚医德,以卓越服务,执行规范服务流程,拒绝天理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