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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项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发布
文章来源: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
日期:2014-05-02
作者: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宣传中心
4月23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慢性病监测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院前医疗急救指挥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卫生监督业务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 》4项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这4项标准于今年10月1日起执行。
据悉,此次发布的4项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旨在通过信息化手段,提升慢性病、新农合管理水平,借助信息数据交换与共享,降低卫生管理成本,提高各系统间的协调性,并用于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的建立、使用以及数据的管理和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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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症检查,查必要项目,提供规范检查结果,拒绝虚假结果
- 对症施术,做必要治疗,采用规范治疗手段,拒绝过度治疗
- 对症开方,用必要药品,实施规范用药标准,拒绝盲目用药
- 明确定价,做惠民医疗,推行国家规范价格,拒绝高价医疗
- 崇尚医德,以卓越服务,执行规范服务流程,拒绝天理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