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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联手严惩六类医闹
文章来源: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
日期:2014-05-02
作者: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宣传中心

  24日,最高法等五部门联合公布了《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下称意见),规定杀医伤医、在医院内设灵堂摆花圈、侮辱恐吓医务人员等六类行为将被严惩,非法携带管制物品进院可被行政拘留。最高法发言人表示,意见的出台旨在遏制“医闹”行为,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据新华社、中新社二十四日消息: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表示,医药卫生事业是重大民生问题。当前中国的医疗服务能力、医疗保障水平与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医学期望之间仍存在不小差距。

  “一段时期以来,一些地方相继发生暴力杀医、伤医、打砸医院等恶性事件,既破坏医疗秩序,也侵害患者的利益,不利于中国医药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孙军工表示,意见出台旨在遏制、预防此类犯罪的发生,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

  遇违法需及时立案侦查

  由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卫计委五部门联合公布的意见,明确了严格依法惩处的6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包括在医疗机构内殴打或故意杀害、伤害医务人员,故意损毁公私财物;在医疗机构私设灵堂、摆放花圈、悬挂横幅及在医疗机构公共开放区域违规停放尸体等扰乱医疗秩序;以不准离开工作场所等方式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採取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侮辱、恐吓医务人员;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或爆炸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等物品进入医疗机构;以及故意扩大事态,教唆他人实施针对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

  意见要求,处置有关暴力杀医、伤医、扰乱医疗秩序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应及时出警、快速处置;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及时立案侦查,并确保侦查品质。检察院应及时依法批捕、起诉。法院应加快审理进度,对于犯罪手段残忍、社会影响恶劣的涉医犯罪行为,要依法从严惩处。如损毁财物、私设灵堂、非法携带管制物品进院等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可给予行政拘留、罚款等治安处罚。

  天津衡阳杀医两兇手伏法

  除了意见出台外,最高法亦同时公布四起暴力伤医犯罪典型案例(详见另表),其中两名杀医兇手近日已执行死刑。

  统计显示,2013年全国医疗卫生机构的门诊量是73亿人次,比上一年增长6%;出院人数1.91亿人次,比上一年增长了7.3%。全年统计到的医疗纠纷为7万件左右。

  • 对症检查,查必要项目,提供规范检查结果,拒绝虚假结果
  • 对症施术,做必要治疗,采用规范治疗手段,拒绝过度治疗
  • 对症开方,用必要药品,实施规范用药标准,拒绝盲目用药
  • 明确定价,做惠民医疗,推行国家规范价格,拒绝高价医疗
  • 崇尚医德,以卓越服务,执行规范服务流程,拒绝天理漠视